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萧自然资规示字〔2020〕2号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萧自然资规示字〔2020〕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4月22日拍卖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19-61

地块位置

龙城镇毛郢孜村,永马路西侧、S301南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1816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201.576

受让单位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61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宗地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毛郢馨苑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设计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5.2%)。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61号),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照2016年3月4日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7号《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进行计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回购款支付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年4月24日拍卖成交。

宗地编号

2019-62

地块位置

龙城镇毛郢孜村,永马路西侧、S301南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5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6682.5

受让单位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62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宗地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毛郢馨苑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设计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5.2%)。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62号),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照2016年3月4日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7号《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进行计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回购款支付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年4月24日拍卖成交。

宗地编号

2019-63

地块位置

龙城镇毛郢孜村,永马路西侧、S301南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1378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6088.293

受让单位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19-63号宗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宗地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毛郢馨苑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设计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5.2%)。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9-63号),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照2016年3月4日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7号《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进行计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回购款支付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备注:

2020年4月24日拍卖成交。

二、公示期:2020年04月24日2020年05月0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龙城镇龙霄公园南 龙城镇瑞祥小区
邮政编码:235200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崔女士 徐女士
电子邮件: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让 招拍挂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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