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标结果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CG-2021-04

1. 采购条件

采购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对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编号:GZCG-2021-04)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珠机城际,全名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线,又称广珠城轨延长线,起自广珠城轨珠海站,终至珠海机场站,全长39.475公里,一期工程(珠海站至珠海长隆站)全长约17公里,最高运行时速为100公里每小时,二期工程(珠海长隆站至珠海机场站)全长22公里,最高运行时速为160公里每小时。

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含代建金海公路大桥工程)拟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为69.0661公顷,其中项目主体工程海域使用总面积53.1134公顷,金海特大桥施工设施海域使用面积15.9527公顷。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速度目标值:160km/h。

正线数目:双线。

最小曲线半径:1600m。

限制坡度:30‰。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CRH6型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列控方式:自动控制。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按国家现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通过工程竣工环境验收工作止。

2.4 本次采购范围

新建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横琴至珠海机场段工程设计范围内涉及的环境保护应承担的全部环境监理(含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收集、分析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区域的基本生态特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区域的陆域水、气体、地下水、声、放射性、震动等监测(海洋环境保护监测除外)。开展现状调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为环保验收奠定基础,并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依据批复的环评报告书及监测数据,对环保工程验收进行调查评估,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配合招标人按国家现行竣工环境验收要求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5 标段划分

本次谈判范围内的环境保护验收为一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7月-2021年7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类似铁路环保设施验收项目(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验收人员,具备承担本标段验收任务的能力。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现场应设置验收项目部(站);

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工作8年以上,主持过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工作5年以上,担任过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负责人工作。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7月-2021年7月)未出现过验收数据结果失真及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处在停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1.7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7月~2021年7月(递交谈判谈判响应性文件之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8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9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3.1.10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11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谈判登记申请表(附件一)等扫描件发至crmscgz2019@163.com购买谈判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发出。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谈判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标段号。招标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4时00分至2021年7月14日14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4时3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贸中心西塔8楼

邮编:51033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819

电子邮件:********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邮编:51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4*****929

电子邮件:crmscgz2019@163.com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7日

附件一

谈判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项目名称

联系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谈判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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