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中标结果

隆回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中标结果

隆回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8日


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1]000047

甲方:隆回县人民医院

乙方: 武汉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隆回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

一、合同标的

详见附件[1 ]。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柒仟肆佰捌拾玖元整(小写¥4,187,489.00)。乙方同意甲方用网银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2、付款方式和期限:

(1)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单,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3,978,114元(¥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壹佰壹拾肆元整元);

(2)本合同一年维护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单,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5%,即人民币209,375元(¥贰拾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元);

(3)乙方开具全额普通发票给甲方。对于甲乙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是以甲方货款全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为标准。

(4)请按如下信息汇款:

户名:武汉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59

开户行:工行武汉汉阳支行

(5)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三、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协调处理项目有关事务。其中,甲方项目经理为:龙明友 ;乙方项目经理为:胡志湘 。

(2)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提前[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信息与资料提供

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项目要求且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本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乙方依据项目进度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予以配合,若因甲方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4、技术支持

乙方配合甲方原有机房部分硬件,数据和业务迁移工作。并做好两个机房系统集成双活实时在线方案,保证两个机房顺利正常运行。在其他公司迁移业务和数据过程中并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和配合。

四、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付

(1)交货地点:隆回县人民医院收货人、联系方式:彭明伟 183 7396 6182

运输方式以及运费承担:由卖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达交货地点。

买方同意对上文指定收货单位(人)的签收、拒收意见等行为承担责任。

(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

(3)本项目的交付及实施周期为90个工作日,自甲方要求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安装实施完成。若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交付货物之时起,由甲方自行承担。

2、验收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要求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前述期限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的,自前述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验收合格。

本项目未经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若甲方开始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保修、技术指标要求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详见附件[1 ],质保起止日期按设备生产厂商标准执行,人为、雷电、水灾、火灾等因素造成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2、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3、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原厂商出厂标准及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六、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2)甲方对合同购买的硬件和软件有永久使用权限,乙方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或者加密手段限制硬件和软件的使用,属于需要升级使用的情况除外。

2、保密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存在、内容、双方的合作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协议不论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七、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本项目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变更要求,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经双方签字同意后,该变更方能生效。

2、若乙方提出项目变更建议,应在变更建议中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该变更方能生效。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逾期除外。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原因引起的逾期付款,甲方除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

(2)由于此批货物及服务均为乙方专为甲方而准备,甲方不得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货物及服务(包括甲方中途退货),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在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须按本合同履行义务。

九、合同的生效、终止、争议解决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仲裁;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能出现在货物制造、运输、仓储或交付过程中,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隆回县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武汉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132号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10

电话: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建设 数据中心 医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