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杨溪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恭城瑶族自治县杨溪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恭城瑶族自治县杨溪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杨溪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

BGGC-2021-GK13

招标人(建设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杨溪村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第二阶段文物建筑修缮与保护工程,本阶段修缮内容为:①杨溪村3号院主体建筑, 建筑面积 361.51 ㎡;3 号院主体建筑由前座、一进院东西四水、后座及天井组成。②杨溪村30号院西跨院、书房建筑本体, 建筑面积 622.97 ㎡。其中西跨院由西门楼、南北横屋、北厢房、过廊、连廊及天井组成;书房由东门楼、照壁、杂物房、书房及庭院地面组成。本阶段修缮总建筑面积为 984.48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 883.43 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8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7月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3日

拟中标人

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单位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投标报价

2990000.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设计质量:文物维修方案通过行政审批。(2)施工质量: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项目总负责人

周瑞文(证书编号:ZRGC20150601)

项目设计负责人

张进德(证书编号:ZRSJ20150268)

项目施工负责人

周雄殿(证书编号:ZRGC2015060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周玮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239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文物古建保护修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邕江两岸文物保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和里三王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田东县布兵盆地洞穴遗址群保护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右江工农民主政府旧址--前座、正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富川瑶族风雨桥群维修(第三期)工程,刘永福、冯子材旧居建筑群--刘永福旧居主座修缮工程,容县近代建筑--容县图纸馆旧址修缮工程,梧州近现代建筑群--新西酒店、梧州邮局旧址修缮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白云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投标报价

2998000.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设计质量:文物维修方案通过行政审批。(2)施工质量: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项目总负责人

梁义(证书编号:ZRGC20150620)

项目设计负责人

吴馨竹(证书编号:ZRSJ 20150283)

项目施工负责人

刘逸伟(证书编号:ZRGC20150612)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童俊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C[2017]00020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太平天国侍王府照壁抢险加固工程前期研究和方案设计项目,西樵山摩崖石刻保护服务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北京凯莱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单位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投标报价

2976000.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设计质量:文物维修方案通过行政审批。(2)施工质量: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项目总负责人

李光明(证书编号:ZRGC20150255)

项目设计负责人

肖帅(证书编号:ZRSJ20150116)

项目施工负责人

陈勇(证书编号:ZRGC20150257)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张华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C[2015]020509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灵山县大芦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一、二期)工程勘察、测绘和设计项目,黑龙江省抚远市莽吉塔站故城抢险加固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8214170

标签: 总承包 设计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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