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NNZC2021-G3-990500-YZLZ中标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NNZC2021-G3-990500-YZLZ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9日15:19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10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GXYLG********-NC[fujian]_60e796f4015d3.docx

一、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500-YZLZ(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1-G3-990500-YZLZ)

二、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3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3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一、项目概况
2020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在北京召开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专家评审会,南宁市通过竞争性评选入围第二批奖补试点城市。南宁市在2020-2022年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发展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需要对已申报的新建、改建、盘活类租赁住房进行外业核验,以保证奖补资金发放有理有据。
二、项目范围及工作量
本项目包含新建、改建、盘活项目,现场核验工作范围为南宁市及其县份,租赁住房套数约8.6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516万平方米。以实际筹集房源数量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租赁住房项目真实性、唯一性核实
(二)租赁住房面积核实
(三)现场照片拍摄
(四)入住条件核实
(五)租赁住房情况调查
(六)核验报告编制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质量、人员及仪器设备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核验业务;
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中标供应商应当对其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中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外业核验工作,并出具核验报告;
5.中标供应商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中标供应商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并有充足的作业人员;
7.中标供应商在外业核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如因中标供应商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中标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在检验合格期内的2秒及以上全站仪、无人机等测绘仪器。有条件中标供应商可配备三维激光扫描仪,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提交成果
中标供应商须按以下规定时间完成外业核验工作,并提交成果:
1.新改建项目:须在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收到奖补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核验报告。
(1)核验报告及附件(*.doc文件、pdf文件)
以企业申报楼栋为单项各编制一份核验报告,其对应楼栋每套租赁住房面积核验成果excel表作为报告附件。
(2)租赁住房现场核验照片(*.jpg文件)。
2.盘活项目:盘活项目:须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收到奖补申报材料后5个自然日内提交核验报告
(1)核验报告及附件(*.doc文件、pdf文件)
以企业申报整个项目为单项各编制一份核验报告,其对应企业申报的每套租赁住房面积核验成果excel表作为报告附件。
(2)租赁住房现场核验照片(*.jpg文件)。
(三)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采购人可随时采用现场监督、复验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核,如出现复验结果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核验成果存在较大差异,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1.转包、分包核验业务的;
2.核验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核验数据无法追溯的;
3.核验成果弄虚作假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满足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招标"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500-YZLZ

二、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31-1号

中标单价:2.00元/㎡

中标金额:壹仟零叁拾贰万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

一、项目概况

2020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在北京召开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专家评审会,南宁市通过竞争性评选入围第二批奖补试点城市。南宁市在2020-2022年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发展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需要对已申报的新建、改建、盘活类租赁住房进行外业核验,以保证奖补资金发放有理有据。

二、项目范围及工作量

本项目包含新建、改建、盘活项目,现场核验工作范围为南宁市及其县份,租赁住房套数约8.6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516万平方米。以实际筹集房源数量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租赁住房项目真实性、唯一性核实

(二)租赁住房面积核实

(三)现场照片拍摄

(四)入住条件核实

(五)租赁住房情况调查

(六)核验报告编制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质量、人员及仪器设备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核验业务;

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中标供应商应当对其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中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外业核验工作,并出具核验报告;

5.中标供应商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中标供应商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并有充足的作业人员;

7.中标供应商在外业核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如因中标供应商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中标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在检验合格期内的2秒及以上全站仪、无人机等测绘仪器。有条件中标供应商可配备三维激光扫描仪,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提交成果

中标供应商须按以下规定时间完成外业核验工作,并提交成果:

1.新改建项目:须在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收到奖补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核验报告。

(1)核验报告及附件(*.doc文件、pdf文件)

以企业申报楼栋为单项各编制一份核验报告,其对应楼栋每套租赁住房面积核验成果excel表作为报告附件。

(2)租赁住房现场核验照片(*.jpg文件)。

2.盘活项目:盘活项目:须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收到奖补申报材料后5个自然日内提交核验报告

(1)核验报告及附件(*.doc文件、pdf文件)

以企业申报整个项目为单项各编制一份核验报告,其对应企业申报的每套租赁住房面积核验成果excel表作为报告附件。

(2)租赁住房现场核验照片(*.jpg文件)。

(三)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采购人可随时采用现场监督、复验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核,如出现复验结果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核验成果存在较大差异,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1.转包、分包核验业务的;

2.核验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核验数据无法追溯的;

3.核验成果弄虚作假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满足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宇荣、冯槐南、谢玉梅、陈雷、陈海标、韦燕、梁捷(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供应商

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费金额

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

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招标”标准收取。

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9180

开户行行号:********0017

柒万零叁佰元整(¥703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联系人:陈菲;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柠、杨丽敏

电  话:****-**************

十、附件: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现场核验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敏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场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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