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安康码校园核验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安康码校园核验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安康码校园核验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

二、项目名称:泾县安康码校园核验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金仕达办公设备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

成交金额:2816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海康威视DS-K1T671TM-3XF/TB终端设备30台、海康威视ISC-教育智慧教育行业专用平台1套等其他设备。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利民、黄平、丁敏(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152*****88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方式:18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王兵

电话:****-*******187*****222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校园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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