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厅机关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区民政厅机关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区民政厅机关拟对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租赁项目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租赁项目
二、采购人:区民政厅机关
三、采购预算(元):2,06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单位于2010年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简称“电信公司”)签署了《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网线路租赁项目》覆盖全区的专线线路服务合同,截至目前全部工程已建设完并正常运行有了十年的时间,现该专线线路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在线系统高效、无缝、稳定运行。我厅邀请专家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通过项目特殊性及线路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一致认为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详见附件一。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我厅于请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继续负责该项目链路维护服务,并按照国家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满足我区救灾低保信息化工作开展需要,拟租用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为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延续性、一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建议由原项目运营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作为线路出租服务提供商。
六、专家论证意见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专用网线路承载全区民政救灾低保信息系统,项目意义重大且覆盖全区各县;民政厅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前期由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公司维护运行,较好地保障了低保、救灾、OA等信息化线路运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作为全区救灾低保信息系统线路提供和维运单位,可保持基础网络的一致性,确保无缝对接,实现救灾低保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延续性、一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投资浪费。综合以上情况,建议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作为线路出租服务提供商。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一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本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组成员分别是:刘强 陈勇 姜军 邓传力 龚震
九、公示期:2021年06月25日—2021年07月01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异议内容等)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区民政厅机关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5号
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卓朗次仁
联系电话:****-*******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385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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