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二)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温交易[2013]141号
采 购 单 位: 温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 2013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
1. 总则 - 7 -
2. 招标文件 - 8 -
3. 投标文件 - 9 -
4.投标 - 11 -
5.开标 - 12 -
6.评标 - 13 -
7.合同授予 - 14 -
8.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 15 -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5 -
第三章 评 标 方 法 - 16 -
一、最低评标价法 - 16 -
第四章 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及服务要求 - 19 -
1、货物需求一览表 - 19 -
2、服务要求: - 24 -
第五章 合同签订及条款 - 25 -
1.合同签订 - 25 -
2.合同一般条款 - 25 -
3.合同专用条款(特别约定条款) - 27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一、投 标 函 - 32 -
二、开标一览表 - 33 -
三、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 34 -
四、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 35 -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36 -
六、授权委托书 - 37 -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8 -
八、类似业绩 - 39 -
九、企业荣誉(复印件) - 40 -
十、售后服务承诺 - 41 -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42 -
十二、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43 -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复印的其它材料 - 4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温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3】141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3年9月 日——2013年9月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温县黄河西路366号)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资料下载页面下载http://www.wxggzy.com/xzInfo.php?id=15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38*****030 电 话:
****-*******
监督单位: 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
*******
温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1—
*******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温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
138*****030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温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装备采购项目
温交易【2013】141号
1.2.1 预算资金 542728元
1.2.2 资金来源 政法专款
1.3.1 采购内容 信息化应用装备
1.3.2 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1.4.1 合格投标人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7.1
3.11 招投标澄清、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7.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天前
1.7.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1.7.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7.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7.6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3.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 2013 年 9 月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4.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0 元整。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开户单位:温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账号:
****************01
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于 2013年 9 月 日 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票据为准。
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组织时间:
4.1.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6.2.1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7.1 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开标时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开具有效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
8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1.1 招标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内容、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内容(货物名称、规模型号和数量):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及服务要求
1.3.2本招标项目供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和各方的分工与职责,明确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1.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5.1 投标人的货物应当说明货物的来源地:如果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是否应当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1.5.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6 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招标澄清、答疑会
1.7.1 招标澄清、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 他
根据本章1.7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3.2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简介(包括主要技术参数)、货物原产地、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保证期等。
3.3.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并允许外,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在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否则投标人以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3.4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5.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4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
3.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6.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是否提供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2、有“具体年份要求”则无需指明“上一年度”)。
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项至第3.6.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供货期(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9 计量单位和货币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均采用人民币。
3.10 踏勘现场
3.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11 投标澄清会
3.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澄清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澄清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3.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11.3 投标澄清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包装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1.2 在标书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标明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附: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于 年 月 日 时 分(指招标公告或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3.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2.2 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地点和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同时应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购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须出示的证件或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 开标程序
招标主持人按以下程序开标: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
(3)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与监督单位代表及各投标人;
(4)由投标人派代表互相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资质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5)经签字确认后,由投标人按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唱标,唱标人进行复唱,投标人或监督单位代表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6)记录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
(7)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办法
6.2.1 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2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2.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4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温县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6.5 纪律和监督
6.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6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7.合同授予
7.1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 履约担保
7.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 付款方式:
付款办法按第五章“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8.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开标时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开具有效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费用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9.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9.3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 标 方 法
一、最低评标价法
1. 评标准则和评标方法
1.1 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3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法人代表证明 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资质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000 元
二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三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和技术标准 符合本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的规定
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商务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能超过招标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 天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评标程序
3.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数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顺延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第四章 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及服务要求
1、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
1 标准庭审三同步系统 详见附表一 1套
2 简约庭审三同步系统 详见附表二 3套
3 联排椅 其中100套含桌面 288个
4 LED显示屏 ¢3.75单色显示屏8M×0.5M 1套
附表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参数
1 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 1 *linux系统,安全可靠,一体化设计,插卡式结构,集成采、编、播、控功能于一体,简化现场施工布线
*单机本地存储,内置硬盘容量≥1T,*单机双光盘实时刻录,支持并行、循环刻录模式。兼容普通DVD和蓝光DVD刻录技术
*内置5寸以上彩色液晶屏幕,可以进行视频显示、系统设置,优化现场调试,压缩处理功能。采用H.264视频压缩技术
*支持≥6路复合视频、1路HD-SDI高清视频输入接口,≥1路HDMI和≥1路SDI高清输出接口。输入输出分辨率1920*1080P
*语音激励:≥14路,激励效果灵敏稳定,并且具有灵敏度可调、激励结束画面切换延迟时间可调、优先级可调,激励联动视频切换和联动快球预置位等功能。
多画面输出:支持1、2、4、6、8画面输出方式,可以选择同步切换输出,支持VGA证据参与多画面合成。*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多画面中视频支持电子放大功能,独立显示,VGA切换:内置8*6VGA切换矩阵,红外自学习:≥6路
强电设备控制:配合强电控制器使用,最多可以控制32个强电设备电源的通断。串口扩展:≥3个RS232扩展串口,并具有波特率可调等功能,网络功能。支持TCP/IP协议;网络实时预览,支持TCP、UDP、RTP、RTSP、组播传输;可通过网络下载庭审主机上的录像文件,也可通过网络远程回放庭审主机上记录的录像文件;可通过网络远程升级,实现远程维护;提供日志(操作日志、报警日志、系统日志)记录与查询,*支持≥2路1080P网络编码输出,码流速率可设,音频切换:支持≥7路音频输入,≥3路音频切换输出
主机内置倍线器,支持复合视频转VGA输出。主机内置网络高清解码模块
*片头叠加功能:内置片头叠加系统,可把相关案件资料叠加到视频上,相关输入资料会在光盘播放时同步显示,便于回放时分析庭审过程和资料存储。不需使用外置字幕叠加器;提供原厂商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设备检测报告。《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检测报告2011》
中国驰名商标:设备生产厂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设备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设备生产厂家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智能球型摄像机 1 480线,18倍光学,220个预置位,支持360度连续旋,垂直90°旋转,具备自动翻转功能,预置位最大速度不低于500°/s
3 一体化摄像机(人物特写) 4 1/3 SONY CCD,600线,配备2.8-10mm变焦镜头,可手动调节
4 实物展台 1 变焦:整机220倍放大,输入端子:RGB输入输出:DB15FLC 各 2组,输出端子:RGB输出分辨率:XGA,720P SXGA,WXGA16:9
镜头输出像素:200万,视频输出: RCA 1组,S-VIDEO 1组
其他特点:水平旋转:330度,图像特技: 正负片、冻结 旋转, 镜像,文本图像切换,图像存储:12幅,同屏对比:有
5 无线触摸屏 1 真彩色无线宽屏触屏,7寸超薄型,配套无线接收器,与数字庭审主机配套实现对庭审过程的快速控制(各路摄像机、远程嫌疑人画面、证据画面、书记员电脑画面、一键开庭,画面切换等),内置大容量电池,可持续工作≥8小时。
用户可自定义功能按键,与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同一品牌
6 强电控制器 1 标配,与数字庭审主机配套实现对庭审现场强电设备的统一供电1、 ≥8路继电器模块;,2、 单路阻性负载最大电流≥5A;基于ID切换设置网络身份代码,级联数≥4个。与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同一品牌
7 话筒 9 鹅颈式会议话筒;类型:电容式;频率响应:40Hz~16KHz;拾音距离:20-50cm;输出阻抗:75 Ω;供电方式:可DC3V/DC48V自动转换;话筒麦头带灯环显示;可拆式分体话筒,方便休会时维护与运输
8 传声分配放大器 2 八路麦克风卡农输入接口,提供48V幻象供电,十六路非平衡音频输出,大三芯接口;一路左右声道混音输出,莲花座接口,8路音量输入调节;输出音频高中低音可调;
9 调音台 1 8路单声道与2组立体声输入,高品质、低噪音的平衡式话筒输入,单声道及主输出配有的信号插入点,方便外接信号处理器
每路麦克风输入都配备优质 48V幻像电源,中频扫频的三段均衡,英国风格,两组AUX辅助输出,可以外接处理器
高精度三色精确电平柱,准确显示输出电平,60MM行程高分析度推子,内置式静噪电源器,使用方便灵活
10 均衡器 1 信噪比:>95dB,总谐波失真:<0.01%,中心频率滤波:2级滤波,中心频率精度:< /-1.5dB,输入滤波器:可变滤波,推子最大行程: /-15dB,动态范围:118dB,输入增益:-∞- 6dB,输入抗阻:平衡20KΩ/不平衡1OKΩ,输出抗阻:平衡200KΩ/不平衡100KΩ
11 功放 1 2×200w/8Ω,2×300w/4Ω,开关电源功放
12 音箱 2 型号类型 单8寸两分频全音域扬声系统,额定功率 100 W,频率响应 70Hz – 19KHz,标称阻抗 8Ω
灵敏度 ( 1w/1m ) 92dB,连续声压级 ( 1w/1m ) 113 dB,最大声压级 ( 1w/1m ) 119 dB,辐射角度 ( H x V ) 60 / 40
13 书记员电脑 2 Intel G1610 2G 内存,500G硬盘,SATA DVD-RW,集成千兆网卡带网络唤醒,集成显卡,防水键盘、USB光电鼠标,DVD刻录,19寸液晶显示器
14 打印机 1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处理器≥266MHZ,打印速度≥23页/分钟,打速分辨率≥1200*1200,扫描分辨率≥600*600,月最大打印量≥10000页
15 19寸液晶显示器 4 黑色,19英寸宽屏,16:10,分辨率 1920*1080,响应时间 5ms,亮度 300cd/m2,50000:1(动态对比度), 可视角度 170/160,VGA接口
16 VGA分配器(1入8出) 1 1进8出
17 液晶电视 2 分辨率:1920*1080,具备VGA,HDMI等接口
18 交换机 1 ≥24个10/100接口
19 机柜、各种线材及接头 1 19英寸标准机柜,12U,进深600mm,带双静音风扇
20 辅材 1 含音频线、视频线、电源线、VGA线、网线、转接线及接头等
附表二: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参数
1 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 1 *linux系统,安全可靠,一体化设计,插卡式结构,集成采、编、播、控功能于一体,简化现场施工布线,*单机本地存储,内置硬盘容量≥1T,*单机双光盘实时刻录,支持并行、循环刻录模式。兼容普通DVD和蓝光DVD刻录技术,*内置5寸以上彩色液晶屏幕,可以进行视频显示、系统设置,优化现场调试,压缩处理功能。采用H.264视频压缩技术,*支持≥6路复合视频、1路HD-SDI高清视频输入接口,≥1路HDMI和≥1路SDI高清输出接口。输入输出分辨率1920*1080P
*语音激励:≥14路,激励效果灵敏稳定,并且具有灵敏度可调、激励结束画面切换延迟时间可调、优先级可调,激励联动视频切换和联动快球预置位等功能。多画面输出:支持1、2、4、6、8画面输出方式,可以选择*同步切换输出,支持VGA证据参与多画面合成。*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多画面中视频支持电子放大功能,独立显示,VGA切换:内置8*6VGA切换矩阵
红外自学习:≥6路,强电设备控制:配合强电控制器使用,最多可以控制32个强电设备电源的通断。
串口扩展:≥3个RS232扩展串口,并具有波特率可调等功能,网络功能。支持TCP/IP协议;网络实时预览,支持TCP、UDP、RTP、RTSP、组播传输;可通过网络下载庭审主机上的录像文件,也可通过网络远程回放庭审主机上记录的录像文件;可通过网络远程升级,实现远程维护;提供日志(操作日志、报警日志、系统日志)记录与查询
*支持≥2路1080P网络编码输出,码流速率可设,音频切换:支持≥7路音频输入,≥3路音频切换输出,主机内置倍线器,支持复合视频转VGA输出。,主机内置网络高清解码模块*片头叠加功能:内置片头叠加系统,可把相关案件资料叠加到视频上,相关输入资料会在光盘播放时同步显示,便于回放时分析庭审过程和资料存储。不需使用外置字幕叠加器;提供原厂商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设备检测报告。《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检测报告2011》,中国驰名商标,设备生产厂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
设备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2 智能球型摄像机 1 480线,18倍光学,220个预置位,支持360度连续旋,垂直90°旋转,具备自动翻转功能,预置位最大速度不低于500°/s
3 一体化摄像机(人物特写) 4 1/3 SONY CCD,600线,配备2.8-10mm变焦镜头,可手动调节
4 实物展台 1 变焦:整机220倍放大,输入端子:RGB输入输出:DB15FLC 各 2组,输出端子:RGB输出分辨率:XGA,720P SXGA,WXGA16:9
镜头输出像素:200万,视频输出: RCA 1组,S-VIDEO 1组
其他特点:水平旋转:330度,图像特技:正负片、冻结 旋转, 镜像,文本图像切换,图像存储:12幅,同屏对比:有
5 话筒 6 鹅颈式会议话筒;类型:电容式;频率响应:40Hz~16KHz;拾音距离:20-50cm;输出阻抗:75 Ω;供电方式:可DC3V/DC48V自动转换;话筒麦头带灯环显示;可拆式分体话筒,方便休会时维护与运输
6 传声分配放大器 1 八路麦克风卡农输入接口,提供48V幻象供电,十六路非平衡音频输出,大三芯接口;一路左右声道混音输出,莲花座接口
8路音量输入调节;输出音频高中低音可调;
7 调音台 1 8路单声道与2组立体声输入,高品质、低噪音的平衡式话筒输入,单声道及主输出配有的信号插入点,方便外接信号处理器
每路麦克风输入都配备优质 48V幻像电源,中频扫频的三段均衡,英国风格,两组AUX辅助输出,可以外接处理器
高精度三色精确电平柱,准确显示输出电平,60MM行程高分析度推子,内置式静噪电源器,使用方便灵活
8 功放 1 2×200w/8Ω,2×300w/4Ω,开关电源功放
9 音箱 2 型号类型 单8寸两分频全音域扬声系统,额定功率 100 W,频率响应 70Hz – 19KHz,标称阻抗 8Ω
灵敏度 ( 1w/1m ) 92dB,连续声压级 ( 1w/1m ) 113 dB,最大声压级 ( 1w/1m ) 119 dB,辐射角度 ( H x V ) 60 / 40
10 书记员电脑(自备) 1 Intel G1610 2G 内存,500G硬盘,SATA DVD-RW,集成千兆网卡带网络唤醒,集成显卡,防水键盘、USB光电鼠标,DVD刻录,19寸液晶显示器
11 打印机(自备) 1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处理器≥266MHZ,打印速度≥23页/分钟,打速分辨率≥1200*1200,扫描分辨率≥600*600,月最大打印量≥10000页
12 19寸液晶显示器(自备) 4 黑色,19英寸宽屏,16:10,分辨率 1920*1080,响应时间 5ms,亮度 300cd/m2,50000:1(动态对比度), 可视角度 170/160,VGA接口
13 VGA分配器(1入8出) 1 1进8出
14 液晶电视(自备) 1 分辨率:1920*1080,具备VGA,HDMI等接口
15 交换机 1 ≥24个10/100接口
16 辅材 1 19英寸标准机柜,12U,含音频线、视频线、电源线、VGA线、网线、转接线及接头等
2、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 60日历天内
3、故障修复时间:在质保期内提供长期上门检修服务,一般情况下技术人员当场解决问题;如不能当场解决,得到用户同意后,将设备带回公司检修,维修时间不超过 24 个小时, 24 个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公司应对客户提供备机,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
4、服务内容:设备厂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质保内容及质保期限进行质保。
5、技术服务: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向用户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对本公司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操作;
(2)系统常见的故障处理方法。
第五章 合同签订及条款
1.合同签订
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不得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1.2 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1.3如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4 采购人追加合同标的权利: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2.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2.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X年。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乙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及方法:按专用条款执行。
2.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质量指标要求(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2.8、索赔
供方所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拒绝服务、解除合同,供方应赔偿需方所有损失。
2.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2.10、人员培训(选择性条款):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
培训方式: ;
2.11、违约责任
按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约定执行。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专用条款(特别约定条款)
(注:可结合具体招标项目进行更明确的约定)
温县政府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采购人全称):
供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全称):
供方持 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温交易 ],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
二、本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详细配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
免费质保期 其它
总价(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 日。
四、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其他服务承诺:
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六、资料: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七、验收要求。
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后 日内,需方出具《温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1、供方应开具名称为需方单位的发票。
2、需方在验收合格后,到温县财政局办理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手续,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运行无质量问题满 1年 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为不变价,不受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3、供方持需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合格证明至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为不变价,不受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10 %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0.1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超过 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需方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影响需方向供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需方违约,按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3、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温县财政局备案一份、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约定内容。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温县 采购项目
(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温交易[ ] 号
投 标 人: 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年 月 日
目 录
(建议按照招标文件《参考格式》顺序编写)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四、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供应商投标货物类似业绩
九、企业荣誉(复印件)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复印的其它材料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之投标邀请,签字代表:(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提交以下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2、供货期(工期) 日历天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投标人地址:
电话(传真):
邮 政 编 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质 量
供货期
优惠条件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一致,不一致者以《投标函》中总报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价折扣声明、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
3、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成本、运输、税金、培训、安装调试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投标商: (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项 目: (此处填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优惠条件:1、
2、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
号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详细列明技术配置) 投标文件技术
响应情况(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配置) 偏差描述(详细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 作为评标性能技术参数得分依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内容不一致,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将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六、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单位可跟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填写此表
八、类似业绩
近两年中类似业绩(附复印件)
项目名称 签约日期 业 绩(合同) 中标通知书 合同额
年 月 日
九、企业荣誉(复印件)
(非实质性条款)
十、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实际、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回扣、佣金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十二、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资格证书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复印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