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5 工程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维修项目
建设单位 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填报单位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07月12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建设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彩屯二路39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本溪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明武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197413.370000元46日历天合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本溪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正鑫承旺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溪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明武邓春霞赵宇
注册资格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197413.370000元 199027.690000元 199703.850000元
工程工期46日历天46日历天46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0.0 0.0 0.0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1/07/12 12:31:37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1/07/12 12:32:16

标签: 建设工程 维修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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