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2021年度爱国主义教育暨烈士褒扬宣传系列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2021年度爱国主义教育暨烈士褒扬宣传系列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01-1
采购人(全称):湖南革命陵园管理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快乐老人产业经营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度爱国主义教育暨烈士褒扬宣传系列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湖湘英烈微信运营服务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详见附件1140000
2930系列活动相关服务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详见附件124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8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湖湘英烈微信运营服务:包括微信四次专题活动策划和执行,微信短视频拍摄和制作,一年的微信运营服务,微信运营技术开发项目服务,合作期间对湖南革命陵园网站编辑更新内容以及媒体宣传报道。

金额明细:1)微信专题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含活动视觉设计、物料制作、现场执行等内容。2)专题线下活动拍摄,视频剪辑制作包装。3)微信内容审核、策划、编辑、视觉设计、撰稿。4)导览讲解语音技术开发,文稿撰写、语音录制。5)湖南革命陵园网站图文资料上传。6)媒介宣传。

(2)930系列活动相关服务:包括930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活动现场拍摄、录制和直播,活动现场布置和活动执行交通用水等,云祭扫平台编辑设计,主题宣传片和嘉宾发声视频制作,精品党课和微党课制作,活动媒体宣传和所有视觉设计、文案撰写等。

金额明细:1)专业团队策划和组织,活动组织有序,顺利流畅,专业导演、工作人员、安保、医护、导览讲解,活动入校沟通执行。2)活动现场专业团队拍摄和视频剪辑制作。3)活动参与人员的接送大巴和现场参与人员饮水。4)现场鲜花布置,菊花、花篮采购,现场主背景板、门型展示架、宣传展板等物料设计制作。5)云祭扫平台设计制作。6)主宣传片和大咖发声视频的文案撰写、导演策划、配音和制作。7)60分钟内精品党课和15分钟内微党课文案撰写、导演策划、拍摄和制作。8)媒介宣传和活动视觉设计、文案撰写等。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2 ——2022-06-21

3.2 履行地点:湖南革命陵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湖湘英烈微信运营服务。乙方需要策划四次专题活动并负责活动的策划执行,要求形式新颖,结合湖南革命陵园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能联动全省20所以上大中小学校参与。乙方负责微信专题活动的所有视觉设计,活动物料制作并剪辑制作5分钟活动主题视频。乙方需要通过专题运营策划实现微信粉丝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增长8000人以上(半年内需增长3000以上)。微信公众号服务周期为12个月,每周进行3次内容发布,原创文章总数54篇,每篇阅读量500以上。乙方需要安排专业的主编、编辑、设计等对微信内容进行精美图文编辑和内容审核把关。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上传活动图文等资料到湖南革命陵园网站,更新网站内容。对微信专题活动内容进行不少于8家媒体,不少于20次媒体宣传。

(2)930系列活动相关服务:930烈士纪念日当天,在湖南革命陵园烈士纪念广场组织并执行烈士纪念活动。现场营造庄严肃穆的氛围和仪式感,活动组织井然有序、顺利流畅。安排摄影师现场拍摄并剪辑制作成30分钟活动视频用于留存。安排专业团队进行现场直播。现场进行鲜花布置,搭建桁架、宣传展板。更新“云祭扫”线上平台,设计新的主题和视觉,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根据930烈士纪念日节点创作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的5分钟主题宣传片。邀请嘉宾录制视频并制作剪辑成3分钟发声短视频。结合湖南革命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实际,制作60分钟以内精品党课和15分钟以内微党课各一个,视频文件格式为高清AVI,像素1920*1080,讲稿要求规范排版。提供国家级、省市级20家媒体不少于20次宣传报道,包括电视媒体,报纸、网络、新媒体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3.16,说明:2021年9月30日,930系列活动相关服务结束并完成验收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6.84,说明:2022年6月21日,湖湘英烈微信运营服务活动结束并完成验收后。
4.2收款账户:建行信和支行(湖南快乐老人产业经营有限公司:****************169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活动内容的方案策划、活动执行等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经过沟通协商后进行实施,确保每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乙方完成活动执行后,向甲方提供活动执行方案、活动图片、活动宣传报道等验收资料所需要的内容,甲方对乙方的活动执行情况进行验收。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遗漏需要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增加相应费用。

(4)根据甲方的相关制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结果的金额为最终甲方支付金额。申请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进入财政支付流程(国库集中支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所有涉及到项目的设计、制作、执行都必须符合投标方案的约定,如项目有调整,需要提前20天跟甲方进行沟通,以最终沟通后的结果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并向乙方提供活动或宣传服务的相关支持,双方均应尽职尽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案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和活动执行服务,若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宣传、管理、策划、维护目标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3)双方履行的合约内容如有调整的,乙方向甲方提供调整的资料内容,并获得甲方的认可后进行调整并执行。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微信运营服务、广告宣传服务及活动执行服务中,不得有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虚假宣传或其他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如果出现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反广告法的行为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7.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可按照本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的数额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5因乙方原因导致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乙方还需按照甲方对外赔偿数额的10%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此次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51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5号红星国际酒店7楼
法定代理人:蔡喜华法定代理人:赵宝泉
委托代理人:刘婧委托代理人:詹柳依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教育 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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