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300号6层601/602室
中标价:********.4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文俊、揭厚胜、胡振宇、刘光、梅昭、汪小逸、许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22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9@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39*****347。地址:宁国市山门北路。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严先生、139*****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山门北路
联系方式:蒋先生、139*****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蒋先生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宁国市公安局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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