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A4打印纸(70g)中标结果
工程院A4打印纸(70g)中标结果
中国工程院A4打印纸(70g)采购项目(GDC-****************0)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工程院A4打印纸(70g)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0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工程院 成交供应商: 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樊新岩 联系人: 王银龙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400-001-5199 ********
电子邮件: fxy@cae.cn 电子邮件: ktbg26@163.com
开始日期: 2013-08-26 10:59:53 送货地点: 冰窖口胡同2号
截止日期: 2013-08-29 10:59:53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央采协议供货商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凯特里斯特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也是北京多所高校和多个区县政府的定点供应商和服务商。 凯特里斯特对招标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1、严格按照厂商标准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厂家出厂标准。 2、所提供的产品均按照原厂保修,原厂服务。 3、如果您提出相关的技术要求时,我们将及时给予您满意的回复。 4、当您需要上门服务时,我公司将派专业技术人员3小时内到达现场为您服务。 5、如果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厂家的保修条款为您提供服务。 6、如果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外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发生成本费用时,我们将免费为您服务. 7、服务宗旨: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为用户提供质量好、服务措施完善的优质产品。 8、除厂家提供的服务外,我公司免费负责安装调试,终身提供5*8电话技术支持和上门服务。 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城金狮奥龙商城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IT设备代理销售、应用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自成立至今,公司长期致力于为政府、高等教育、科研院所等行业用户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在许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一支勤奋严谨、训练有素的技术服务队伍。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现有专业员工46人。是集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OA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数码电子产品及系统集成工程、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销售及维修站技术服务于一体,并提供现代信息化服务的解决方案,实行合约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VIP会员制、门店零售、网上销售的“一站式”综合办公服务提供商。公司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公司自有土地筹建的办公总部大楼位于交通便利的大兴青云店镇工业开发区98号,面积多达8333平米,在北京繁华的中关村有面积接近200平米的连锁店面及配送点。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凯特人不懈的努力和优质卓越定制化的服务,企业的经营业绩逐步扩大,公司为业务拓展需要和广大客户的需求,在北京市最大的办公用品城东城区永定门外,接近150平米专业的办公用品超市——凯特办公,在2005年闪亮登场。公司始终遵循着“用优质产品美化社会,用企业诚信塑造品牌”的服务宗旨,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并被佳能、惠普、爱普生公司认定为“原装耗材优秀放心店”。公司目前是中国建设银行定点供货商、中国光大银行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万达集团(万千百货)、中国烟草、北京中航空港建工、中国平安、清华大学、石油大学、海军总医院等多家大型国家企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耗材及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
报价总金额: 3,600.00
采购人意见
北京远望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牌不对;北京嘉华景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央采协议供货商。故选择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凯特里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6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