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温泉谷酒店公寓整体经营权(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省咸宁温泉谷酒店公寓整体经营权(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HXC-2021TP-0623
二、文号:无
三、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温泉谷酒店公寓整体经营权(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豪信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G栋1单元22层1室
中标(成交)金额:350.52万元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温泉谷酒店公寓整体经营权(二次) 采购范围:咸宁温泉谷酒店公寓整体经营权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14日(自本租期开始之日至2025年6月,甲方有权根据酒店租赁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调升租赁价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筠、杨涛、王甘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按上述最新规定计算的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6万元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2、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6日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4、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温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麦笠山路与万年街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10米
联系方式:李经理 187*****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联系方式:吕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格
电 话:158*****557
2021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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