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西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15 08:51:17 |
项目名称: |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西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15 08:51:17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1AEEHN0018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HN00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6 月 15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1 年6 月 2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项目清单可知此项目完全是一个完整的交通工程,应该归类为工程建设中,而非采购类项目。清单含有基础开挖浇筑;杆件立杆;现有道路破除恢复;PE 管、过路钢管埋地敷设;安砌混凝土侧石;砌筑检查井。
答:按磋商文件执行。质疑事项非本次磋商内容。本项目划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评分办法中标注星号的产品有: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300 万高清一体化抓拍摄像机(含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等)、≥300 万高清反向卡口(含高 清镜头、室外防 护罩等)、交通信号灯检测器、终端服务器、存储设备、▲后台服务器、▲后台汇聚型三层交换机。
这些产品全部为海康威视产品控标点。肥西交通工程多数用的都是海康威视产品。经常参与交通工程的潜在投标人都有这些产品的检测报告,只是检测报告被打上了其他项目的水印。针对此项目我司联系海康威视,被告知项目已被报备,不能提供此项目名称作为水印的检测报告。
我司认为,作为一次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产品参数设置招标技术要求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是不合理的。参数限制在指定于某个品牌,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建议重新制定参数,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招标参数要求适用于各主流品牌参与投标。现针对标志星号的参数,我司提供海康威视在其他项目上检测报告来证明,标星内容完全和检测报告一模一样。
答:1、标注“★”的技术要求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核心指标,为确保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选择更优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因此,涉及到厂家商业机密,业主无理由要求厂家提供相关材料文件。
3、本项目货物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是充分进行过市场调研的,满足产品要求的有三家以上品牌,并非个别品牌特有,如大华、宇视、海康、壹零、天地伟业、柏科、华尊、H3C、华为,不存在所说的有倾向、唯一、排斥性,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是防止所投产品以次充好,不能达到本项目建设标准,因此我们认为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巢湖南路31号
联系方式:********292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 话:****-********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车行灯(满 盘灯) | 安徽光达 | JD400-3-GDX06 | 8 套 | 25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祥权,高敏,胡献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1521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巢湖南路31号
联系方式:********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5072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一、合同编号:2021AEEHN00182-001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1AEEHN********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采购人 | 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 ||
项目名称 | 上三路苏小街道十字路口等两处新增道路安全隐患点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1AEEHN00182 |
采购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货物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监管部门 | 肥西县财政局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系统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中标供应商 | 安徽鑫义交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8 |
中标价格 | 136.485800万元 | 项目登记日期 | 2021-06-15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1-06-15 | 开标日期 | 2021-06-29 |
开标地点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期 | 2021-06-30 |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1年07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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