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次)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的方式在 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县采购办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于2013年 9月4 日 9 点 3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于2013年 9月 4 日 9 点50分进行评标。招标控制价分别为:第一标段:总招标控制价29,956,902.68元; 不含两费控制价为:28,905,098.65元;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 施工 标段: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元) | 项目经理 | 中标工期 | 中标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开封银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501,687.03 | 阮利敏 | 171天 | 合格 |
第二候选人 | 河南忠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002,675.27 | 严江华 | 180天 | 合格 |
第三候选人 | 河南省高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901,846.85 | 张昌波 | 180天 | 合格 |
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3年 9 月 4 日至 2013 年 9 月6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采购办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交管办:0378——*******
县交监办:0378——*******
县采购办:0378——*******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7*****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1*****878
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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