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结果
学生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结果
海南中学-学生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KGSF(ZB)-********
二、项目名称:学生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信息
3.1(A包)中标单位名称: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3
3.1(B包)中标单位名称:合肥绿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西组团2-41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A包)
名称:详见“附件1”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一年合同期内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后两年度合同,否则将终止后两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
(B包)
名称:详见“附件2”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一年合同期内学校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执行后两年度合同,否则将终止后两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鹏(组长)、林承杰、梁振江、陈建华、林颖、陈赞民、穆建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中学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路街
联系方式: 韩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第32层3238房
联系方式: 蔡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附件1”A包(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学生第一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项目地址:海南中学
(三)项目规模:全校高初中学生约4373人,共有3个学生食堂,其中:第一食堂位处高中部校园,第一食堂可容纳约1500人同时就餐。
二、委托管理食堂经营项目和范围
招选食堂经营企业承接学生第一食堂经营管理。经营企业需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自助餐、特色风味,承担学校开设家政课程等服务。提供早、中、晚三餐,能否开设夜宵经营,须经学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营方式
本食堂采取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照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不得以本食堂的经营权与外界有任何债权债务,一但发生,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四、委托管理食堂的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按现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学生食堂招租经营的复函》精神,学校不收取经营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本食堂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和燃气开户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目前学校刷卡设备由使用光大卡提供,所需设备由中标方与该银行协商,费用自理。
(三)经营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经营者应严格按46号文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经营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海口市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上调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
(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
(九)甲方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十)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协议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托管时,如经营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经营者。
(十二)甲方配备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好交回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缴纳至少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2、供应商中标后,须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采购方打造智慧食堂,所有的机器设备和软件技术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2”B包(学生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学生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项目地址:海南中学
(三)项目规模:全校高初中学生约4373人,共有三个学生食堂,其中:第二食堂位处初中部校园,第二食堂可容纳1160人就餐。
二、委托管理食堂经营项目和范围
招选食堂经营企业承接学生第二食堂经营管理。经营企业需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自助餐、特色风味,承担学校开设家政课程等服务。提供早、中、晚三餐,能否开设夜宵经营,须经学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三、经营方式
本食堂采取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照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不得以本食堂的经营权与外界有任何债权债务,一但发生,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四、委托管理食堂的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按现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学生食堂招租经营的复函》精神,学校不收取经营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本食堂经营所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和燃气开户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卡消费,不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校方同意方可实施)。目前学校刷卡设备由使用光大卡提供,所需设备由中标方与该银行协商,费用自理。
(三)经营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经营者应严格按46号文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经营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海口市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上调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
(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
(九)甲方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十)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协议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托管时,如经营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经营者。
(十二)甲方配备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好交回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缴纳至少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2、供应商中标后,须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采购方打造智慧食堂,所有的机器设备和软件技术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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