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带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带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濉溪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带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ZC-D2101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带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供应商:
名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固定降幅):27.5%
第二中标供应商:
名称: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亳州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固定降幅):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中药颗粒剂带量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法杰(评标组长)、王平、裴柱皊、李妹、王成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采购周期总中标价下浮2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标费、清单制作费据实收取(无发票)。以上费用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中医医院
地 址:濉溪县五里郢金桂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主要标的承诺函(见“2、分项报价表”内容)
濉溪县中医医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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