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8月11日至9月20日,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 对我镇党委书记黄中超同志在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原城关镇镇长曲治国同志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洛宁县审计局对黄中超、曲治国二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城关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逐项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公共财政收入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制定《城关镇招商引资管理办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税收渠道,力争税收任务及时完成。

  (二)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倒排工期,上足机械人力,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确保任务及时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城关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落实到人,推动项目稳步实施。

  二、财政财务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以及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一)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723746元”的问题:一是制定《城关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将支出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经办人、负责人及领导,压实预算执行三级主体责任;对支付进度偏慢和零支出的项目着重跟进落实,建立支出落后项目约谈机制,深究原因,落实支出任务,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推进镇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三是镇纪委已对财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进一步加强镇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二)针对“支出证据不足,涉及资金165255元。”的问题:一是已补齐相关费用报销附件。二是制定《城关镇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负责人报帐时佐证清晰、手续完善并且报帐资料须附上详细清单及本人签名。三是加强支付审核把关,确保报销资料齐全、报账程序规范。四是组织财政所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悉报销注意事项及相关费用支出标准。五是镇纪委书记已对财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即知即改,加强报销审核,规避财务风险。

  (三)针对“违规使用现金支付38920元”的问题:制定《城关镇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现金等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四)针对“未签订施工合同,涉及资金115920元。”的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合同的签定和验收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五)针对“工程项目未验收,涉及资金278046元。”的问题:一是建立《城关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经费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审核支付相关款项,合同约定须经考核后支付费用的,要求支付单位及时对施工方进行考核,经考核后方可支付费用。二是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项目的验收和监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三是镇纪委已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六)针对“项目施工合同不规范,涉及资金187259元。”的问题:一是加强预算经费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审核支付相关款项,合同约定须经考核后支付费用的,及时对施工方进行考核,经考核后方可支付费用。二是建立《城关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项目的验收和监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三是镇纪委已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七)针对“漏记固定资产87238元。”的问题:一是及时补记固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城关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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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计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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