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春品牌升级A标结果公示
东方春品牌升级A标结果公示
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东方春品牌升级A标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东莞市新唛标签制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137*****583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10 | 东方春(品牌升级)A标 | 面纸:80克铜版纸底纸:62克格拉辛纸 | 尺寸:75*80(mm) | 张 | 36600 | 含包装、运费、13%增值专用发票 见设计稿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1,本招标物商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标准见附件,数量为使用部门计划采购量。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量为准,本次招标物资中价格自公布中标之日起60日内有效,如在报价有效期内使用部门进行多次申报招标内相同物资,均按本次中标价格进行签订合同;2、本招标物资,如物料描述中没有明确规格型号材质特殊的,报名单位应在报价单上明确所提供物资的规格型号材质。中标方发货时应随货附带产品质检报告和送货明细单等相关材料,未能提供的到厂后公司质检部门不予验收,直接退货。 |
二、报名要求
交货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升区东直街77号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对供应商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30天内价格有效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 | |
补充说明 | 1、送货入厂车辆必须按门卫相关要求配带防火帽、灭火器等防护物品;2、在供应商确认时,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生产商。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08时00分
2、报价方式: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具体时间要求根据合同确定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入账后30日内电汇方式付款。 |
补充说明 | 1、本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到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厂内的价格;到货随货提供出厂检验合格单; 2、对于中标单位所供物资如经招标单位使用部门反映并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或回货不及时等情况发生,出现1次的供应商进行黄牌警告,出现2次的供应商红牌警告,永久取消其在我公司一切竞标资格,将列入黑名单。 3、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标结果完成签订合同程序。对于中标后,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且无明确原因弃标的,情节严重的可加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交由优质采平台处理。 |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升区东直街77号
联系人:徐志奇
联系方式:137*****583
标签: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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