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潘岳冲、孙宝祝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潘岳冲、孙宝祝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根据慈政发〔2015〕13号《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各级相关部门复审,认定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对申报家庭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申请人 姓名性别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工作单位现居住地申请住房类型家庭人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m2)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元)家庭 财产(元)分户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家庭成员情况
称谓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
1潘岳冲浒山街道水南社区1974.2离异无固定工作/公共租赁住房(一类)20符合符合符合儿子潘奕成未婚无固定工作
2孙宝祝逍林镇中街居委1952.6已婚退休/公共租赁住房(一类)20符合符合符合配偶姚付应已婚无工作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审 住房 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