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镇全域化公共服务(2021年7月-2024年6月)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马甲镇全域化公共服务(2021年7月-2024年6月)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乙方: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DTY[GK]2021001的马甲镇全域化公共服务(2021年7月-2024年6月)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马甲镇全域化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一级物业服务企业27635040.87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元零捌角柒分(¥27635040.87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保洁期间顺延);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内容 马甲镇城镇秩序维护服务、镇区以及辖区内22个行政村(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卫生保洁、道路保洁(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河道保洁服务、水库管养服务、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压缩站运作服务、农贸市场保洁及管理服务、工业园区保洁及管理服务、市政养护服务等。 二、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实施项目总承包。 三、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 城镇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1)马甲镇区和主干道:包含县道304(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主干道,镇区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中街、池后街、虹景路等街道及背街小巷,美岭小区、后城小区。 (2)农贸市场及工业园区:包含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大厅埔工业园区。 (3)其他重要区域:包含仰恩大学周边、海丝野生动物园周边、湖畔花海周边等。 2.技术和服务要求 根据服务范围划分网格区,针对各区域内主要街道、沿街商铺住宅、背街小巷的乱停车、乱张贴、乱搭建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重点监管,督促居民、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管辖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重点事故发生、无安全隐患等。各网格区管理员日常加强巡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劝阻,劝阻无效者,上报相关部门如镇综合执法队,并配合处理。 服从马甲镇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或增加的工作内容,并予以配合。通过重点管理举措,希望能够有效地维护辖区街面环境秩序,维护和提升马甲镇整体面貌,让马甲镇更加美丽,维护并巩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的成果。 (1)乱停车管理 建立规范的停车秩序,巡查清理僵尸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均停放在指定地点,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违停车辆立即上前劝阻,劝阻无效或发现无主违停机动车,上报镇综合执法队,发现无主非机动车辆,由巡查员停至规定区域;特别是学校周边上下学时间段内,重点维持现场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城镇内整体停车环境整齐有序,道路畅通无阻。 (2)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公路两边、沿街店面门口等公共场地堆放物料、随意张贴广告和乱搭乱建,管理员加强巡视,一旦发现立即要求甲方配合实施整改或上报镇综合执法队;通知辖区内保洁及时跟进清理;城镇内基本无新的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现象。保持建筑物及各类设施整洁,清理道路两侧乱拉横幅现象,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3)占道经营管理 除划定区域外进行管理(上级政策鼓励地摊经济,建议划定区域),管辖内各商铺规范经营,红线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占道经营、破门破窗经营、杜绝临时搭盖经营、各类车辆移动经营;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劝阻。劝阻无效者,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4)街道外立面管理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阳台栏杆上放花盆、空调外机螺丝生锈等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同处理,如对外立面有统一要求的,如商铺的广告等,要按照要求实施,以确保街道外立面整体安全、整洁、完好。 街道两旁等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管理员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同时,从事水产品经营、活畜宰杀、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劝导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洒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5)街道广告设施管理 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不符合城镇市容的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一律及时与经营户沟通,同时督促设置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路牌损坏的,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如遇隔离带内倾倒、歪斜的及时扶正。 (6)道路、街道建筑物以及相关设施巡查监管 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出现损坏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对公共区域硬化路面破损超过5㎡以上及时通知镇有关部门进行修补,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巡查,破损及时上报。 (7)督促居民、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管理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居民、商户房前屋后、建筑两侧街道空地有卫生、绿化、秩序存在脏乱差等问题,及时上门教育引导并督促整改,对不拒不配合者,上报给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3.人员及配置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市容协管经理 1 人 2 网格长 7 人 3 综合管理员 12 人 人员合计 20 人 (二)卫生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1)马甲镇区和主干道:包含县道304(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主干道,镇区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中街、池后街、虹景路等街道及背街小巷,美岭小区、后城小区。 (2)其他重要区域:包含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大厅埔工业园区、海丝野生动物园周边、湖畔花海周边、仰恩大学周边、各公交站点、垃圾中转站。 (3)辖区内行政村:包含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等22个行政村的卫生保洁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 人工保洁 a. 马甲镇镇区保洁:包含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美岭小区、后城小区、大厅埔工业区、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 ① 主镇区以及大厅埔工业区: 实行每天作业10小时保洁,共22个保洁员(含2个工业园区保洁)其中: 6: 00--9: 00 (时)、16: 00-18: 30 (时)为集中保洁, 9: 00-12: 00 (时) 、14: 30-16: 00 (时)为滚动保洁。 ② 马甲农贸市场和溪东农贸市场: 实行每天作业10小时保洁,共2个保洁员,其中: 6: 00--12: 00 (时)为集中保洁,14: 30-18: 30 (时) 为滚动保洁保洁。 (注:镇区保洁员,月休4天,轮休时间错开,各区域安排机动人员作为轮休保洁员进行区域补充保洁) b. 村域保洁:包含辖区内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的卫生保洁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 安排30位保洁人员进行村域卫生保洁(含公厕),每个村域8:00前确保普扫一遍,其余时间巡回滚动保洁。 (注:特殊季节的作业时间按照甲方的联系单为准, 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保洁时间。) (2) 机械化作业时间(主镇区保洁) a.扫路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4小时(实际作业时间指车辆在道路作业时间,加水时间除外)。夏令:4月-11月 5:00开始作业,冬令:12月-次年3月 6:00开始作业。道路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 b.洒水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3.5小时(实际作业时间指车辆在道路作业时间,加水时间除外,冬季温度低于4℃停止作业)。夏令:4月-11月 5:00开始作业,冬令:12月-次年3月 6:00开始作业。重要路段每天洒水不低于2遍,其他道路不低于1遍,道路清洗一月二遍。 c.路面养护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6小时;护栏清洗每周不低于2次。 (注:落叶季节机械化作业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以满足实际作业要求为准,具体机械车辆安排以完成实际工作为准) (3) 其他重点保洁区域 a.背街小巷、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保洁 背街小巷、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保洁包含但不仅限于日常人工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清理以及沿途两侧的店面、住户所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各类废弃物等的清理和收集。(道路人行道以商铺外墙为界)。 区域范围内视线所及的建(构)筑物、路面、各类设施与杆件等所有非流动物体的平面、立面上乱张贴、刻画、乱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各类“牛皮癣”清理。 b.公厕保洁 实行巡回保洁冲洗,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厕所内外环境整洁,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每天用84消毒液等进行消杀,并形成消杀记录本,定期除味除虫除臭,保证无蚊蝇孳生。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注:保洁区域范围内如发现有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和旱厕,应立刻通报。) c.垃圾容器保洁 区域范围内垃圾容器(垃圾桶、果壳箱、收集房等)和设备设施的清理、清洗、消毒、报修等工作;垃圾桶及果壳箱表面及地面应干净光滑平整,不允许有划痕、黑点和裂纹;发现垃圾容器(果壳箱除外)破损由乙方及时申报甲方更换。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每日循环清洗,确保桶(箱)体干净。定期进行消毒,4至11月份增加消杀频率。进行消毒时,不得使用伪劣消杀药物,禁止野蛮操作。 (注:严格落实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修订的《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城乡公厕考评标准》,完成甲方布置的其他保洁任务) 3.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 配置管理人员4名(项目主管1名、管理员3名)、清扫保洁员54名(镇区20名、村域30名、大厅埔工业区2名、马甲农贸市场和溪东农贸市场2名)。 (2)工具劳保配置 普扫:每人配备大扫把、小扫把、畚斗、铁锹等。 保洁:每人配备大扫把、小扫把、畚斗、水桶、抹布、钢丝球、铲刀、垃圾夹、老虎钳、铁锹、洗衣粉等。 服装劳保:工作服(反光条)、雨衣(反光)、雨靴、帽子(草帽)、手套、毛巾、口罩、肥皂等。 (三)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1.服务范围 通过垃圾收集车对沿街垃圾及保洁范围内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投入压缩式垃圾车进行压缩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每日至少进行2次集中收集并巡回收集,主要收集时间段为6:00-8:00、17:00-19:00(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临时大堆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同时部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由保洁员直接收集运至垃圾收集点。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质量目标 a.垃圾收集点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b.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c.蚊蝇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每天喷药灭蚊蝇,无恶臭。 d.所有收集点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内翻捡废品。 e.垃圾收集车: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运输垃圾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严禁二次污染。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运输作业结束,将车辆清洗干净。 (2)垃圾收集作业作业规范 a.垃圾收集车按照定人、定时、定路线的要求完成收集工作。 b.垃圾收收集车在集中收集时间段外其他时间实行巡回收集。 c.每次将收集点垃圾收集装车后,须对收集点周围进行清理,确保收集点周边地面整洁、无散落积存垃圾和污水。 d.沿街商户垃圾收集实行预约上门收集方式进行收集。 e.辖区内大件垃圾(废旧家具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等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且约定收集。 3.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 (1)人员配置 配置垃圾车驾驶员5名、辅助工3名;垃圾收集员6名。 (2)车辆设备配置 配置压缩式垃圾车4辆、农用车4辆。(甲方提供) 每人配备小扫把、畚斗、铁锹等。 服装劳保:工作服(反光条)、雨衣(反光)、雨靴、帽子(草帽)、手套、毛巾、口罩、肥皂等。 (四)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1座,设计日处理规模约180吨/天;垂直方式压缩,2020年更换新设备并投入正常使用,转运站具体位置位于新庵村。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省、市、区发布的标准,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考评等各项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业时间:每天5: 00时至18: 00 时(具体按照压缩转运需要调整); (3)每天垃圾全部压缩并转运至符合规定的垃圾填埋场;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垃圾转压缩及转运,实现日产日清,转运频率不少于一日五趟;实际趟数按照日产日清要求调整; (5)做好垃圾转运车的日常维护、管理,并负责垃圾压缩设备维护所需设备液压油。 3.垃圾压缩转运作业量及人员配置 (1)垃圾压缩及转运作业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km) 年处理量(吨) 1 垃圾压缩及转运 中转站 全市范围内可处理的垃圾填埋场 按实际考虑 根据保洁范围内垃圾产生量包干处理 (2)垃圾压缩及转运作业及管理人员、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驾驶员 收运车辅工 压缩站管理员 垃圾压缩车 压缩设备及工具 5人 3人 3人 4辆 一批 (五)绿化养护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主干道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两侧等绿化养护。 2.技术和服务要求 供应商按照《泉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道路养护管理标准要求组织养护管理,并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检査。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施肥、修剪、整形、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绿化补植和绿地保护等内容。 (1)行道树养护: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形,修剪树冠中的病枯枝、杂乱枝。 (2)定期做好对行道树的防病虫害工作;适时对行道树进行灌水、中耕、除草、施肥,保持树木周围地面土壤疏松、肥沃、通气;若发现行道树倾斜生长应及时进行支撑工作。 (3)草坪:清捡草坪垃圾;定期使用专业工具修剪草坪,发现草坪破损及时修补完整;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灌溉草坪;适时适量进行草坪施肥;合理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的办法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 (4)树木:按照绿化标准定期修剪树木,乔灌木修剪;定期对树木进行中耕除草,施肥;常年保持有效供水,雨后积水及时排完;定期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 (5)花坛:按照绿化标准更换花坛花草;当花坛出现缺株、枯损时,进行补种;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杂草和垃圾;按照绿化标准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6)节假日花卉养护: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节日可通过花卉布置烘托节日气氛;鲜花购买标准符合政府要求,按照不同节日定制不同造型;各主要路口等相关重点区域在节日前一周完成布置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此项活动按照具体需求进行另行采购) 注:当出现缺株、枯损时,根据实际产生数量,花草绿植30株内由乙方负责补种,大面积枯损超过30株则另行采购。 3.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要求 1 绿化主管 1 具有丰富绿化养护管理经验 2 绿化员 5 具有丰富绿化养护管理经验 (六)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1. 服务范围 马甲农贸市场、 溪东农贸市场 2. 技术和服务要求 (1)每日对农贸市场进行保洁,保持整个市场区域干净卫生。 (2)保持各摊位按规定范围内经营,禁止出摊经营、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私拉乱扯、抛洒杂物、超品种经营,落实好各类创建、“门前三包”制度等。 (3)引导车辆按规定停放,保持货物进出通道、消防通道畅通。 (4)建立经营诚信等级考核评比制度。审核农贸市场经营者资格,与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配备应急医用小药箱,做好除四害消杀工作。 (6)工作时间根据本市场的营业时间制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人员及配置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农贸市场经理(副) 1 人 2 保洁员 2 人 3 秩序巡管员 2 人 人员合计 5 人 (七)大厅埔工业园区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大厅埔工业园区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工业园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保卫,处理经营户平时的乱搭建、私拉乱接等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工业园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秩序管理。 (3)负责工业园区内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和垃圾清运、杂草清除。 (4)负责工业园区内消防设施设备以及配电设施的定期检查,配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5)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3.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工业园区经理 1 人 2 保洁员 2 人 3 秩序巡管员 2 人 人员合计 5 人 (八)市政养护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区、主干道、小区和工业园区亮化设施、公厕、路面、公交、站亭维护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亮化设施养护:对重点道路、地区、活动场所的灯只进行养护。每半月对其它道路和区域的路灯亮化设施全覆盖巡查,做好巡查、保养、维护记录,并对灯杆周边小广告等进行定期清理、擦拭;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对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亮化设施(线路、 灯杆、灯具等)进行巡查检修,若线路、灯具、灯杆等大面积损坏,需及时上报政府审批作另行采购。 (2)路面养护:对镇区内路面情况进行每日巡查,保证基本平整、无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跨塌、无堆积物;桥涵构造完整,无安全隐患;路面基础绿化配套完整;交通工程标志、标线设置基本齐全,安全警示设施齐全。 (3)公交站点养护:对公交站亭、公交站牌及其周边定期进行定期清洗擦拭,杜绝出现小广告及时修复倾斜、倾倒和破损公交站牌。 (4)公厕养护:及时修复或更坏破损的门窗、天花板、隔断板、水箱、门锁等。及时修复或更换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管道漏水、便器堵塞等小修项目。定期油漆暴露在外的管道;门窗、照明、水龙头、座便器、干手器、清洗设备、管道等要保持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注:发现损坏需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政府审批后修复,维修费用根据实际产生情况,按照每月固定市政养护费用标准(3000元)进行承担,超过当月预算另行报批。 3.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要求 1 工程主管 1 具有丰富市政养护管理经验 2 工程员 4 具有丰富市政养护管理经验 3 人员合计 5 (九)河道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仰恩湖、后坂溪、新生溪、大蔗溪可视范围内。其中后坂溪除主干道外,包括河道外侧各10米范围内及各支流。 (1)后坂溪:从后坂水库溢洪道起至马甲凤栖桥,共约9.6公里。 (2)仰恩湖(靠近304县道一侧仰恩附中段至凤栖桥、靠近仰恩村一侧由别墅区至至凤栖桥)湖边、岸边十米范围内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全面负责河道的保洁任务,确保河道水面、岸坡等环境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2)利用机器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病死动物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不包含水浮莲、水葫芦和杂草) ;河道外侧10米及可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包含2方以内的工业和建筑垃圾) 。 (3)对仰恩湖及马甲桥上游所有渠道、池塘和水沟的水葫芦进行整治。 (4)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体污染的行为,并及时上报。 (5)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 (6)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如实填写巡查报表,按时报给甲方。 (7)对区、镇等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8)水体方面:河道保持日常清洁,无漂浮物。 (9)岸边卫生方面:沿河道路、平台、护坡等设施清洁卫生,无垃圾积存,河坡范围无垃圾。 (10)文明规范作业方面:保洁员工作时间保证统一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水上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保洁员随时携带存取垃圾的容器,做到收集的垃圾随时存入容器,每天作业结束,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环卫部门制定垃圾围,并按要求分类存放。 (11)河道巡查方面:河道设施进行每日巡查管理,沿河设施损坏及时上报,对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及时上报。 3.人员配置要求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河道清洁人员 其他保洁工具 5人 一批 (十)水库管养服务 1.服务范围 后坂、宫迹等2座小(一)型水库,内恬、马顶池、沈友、观口、割子湾、青蛇、七林、蔡山、乌石和龙公溪等10座小(二)型水库。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每年按要求组织编制《水库防洪调度计划》《水库应急抢预案》并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批。 (2)水库工程管理建筑管养范围:大坝(主副坝);输水涵洞(含启闭设备及输水渠首、过坝渠道);溢洪道(含启闭设备);观测设施(含水位尺);管理房及机电设备。 (3)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①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淹没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至第一重山分水岭为界。②小(一)型水库大坝(包括主坝、副坝)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小(二)型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可视范围内。③小(一)型水库的泄洪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50m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m可视范围内和下游溢洪河道200m以内可视范围内;小(二)型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30米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0米和下游溢洪河道100m以内可视范围内。④管理房及周边环境(有围墙的以围墙为界)。⑤进坝道路。 (3)养护类工作:保持大坝(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启闭设备、机电设备、观测设施等外观常态整洁和日常养护,警示标识牌、制度牌等维护,坝面排水沟(过坝渠道)杂物清理。在管理范围内利用机器或人工对水域水面的垃圾、病死动物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宣传设施,防止保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污水以及苗木残质等污染源排入库区,确保水质不受影响,确保库区自然生态。 (4)管理类工作:履行《福建省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中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职责,按要求使用福建省小型水库管理平台的APP巡查系统,汛期两天巡查一次、非汛期一周巡查一次、台风暴雨天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并及时上传巡查路线和巡查照片;整理日常巡查、年度检查、维修养护的现场管理资料,整编年度水雨情资料和运行资料;台风暴雨期间值守(防汛部门通知),及时上报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行为。 (5)水体方面:水域保持日常清洁,无漂浮物。 (6)岸边卫生方面:岸边无垃圾积存,河坡范围内卫生,无垃圾。 (7)文明规范作业方面:保洁员工作时间必须统一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水上保洁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严禁焚烧垃圾、杂物;保洁员应随时携带存取垃圾的容器,做到收集的垃圾随时存入容器,不得将垃圾放置于树丛等隐蔽处不予清除,不得将塑料等无机类垃圾在绿地内进行填埋;每天作业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环卫部门制定垃圾围,并按要求分类存放,不得将垃圾临时放在河道沿岸。 (8)加强安全管理,管理员和保洁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 3.人员配置要求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水库管养人员 其他保洁工具 5人 一批 四、人员及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一)作业及管理人员招聘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二)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合理安排。 (三)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收集清运车(简称: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的载重量不少于3(ton),必须采用正规的密闭式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前述车辆不得出现滴、洒、漏等现象;车辆符合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进中转站进站车辆要求。 注:其中一辆垃圾清运车必须为大件垃圾清运车辆,并安装有GPS定位系统。 (四)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扫路车(简称:机械式扫路车)的基本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垃圾箱容积:≥7m3;水箱容积:≥3 m3;清扫宽度:≥3.5m,最大清扫能力:≥105000 m2/h;清扫效率:≥96%;主发动机功率:≥ 130kw。 2.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扫路车配备要求:具有清扫和湿式除尘等功能。 (五)洒水车的配置要求:排放标准:国Ⅳ及以上。 (六)主干道机械使用率须达到90%以上。 (七)甲方现有的保洁工具、机械等设施移交给乙方使用(需罗列清单,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要负责保洁工具、机械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到期时,乙方需要将清单里的工具等设施返还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需要折价赔偿或重新购置。 五、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一)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保洁期间顺延)。 (二)按月计算服务费用,每月不含税服务费用为 724188.70 元,税率为 6 %,税费 43451.32 元,每月含税服务费用为 767640.02 元。合同有效期36个月,不含税服务费总金额为 26070793.27元,税率为 6 %,税费为 1564247.60 元,含税服务费总金额为27635040.87元整(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元捌角柒分) 六、付款方式 (一)每月15日前各子项经考核后分别计算上月服务费,各子项月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月服务费=各子项年度服务费/12-各子项的考核扣款 (二)乙方必须在服务费的支付时开具专用发票,税费必须在马甲镇缴纳。在每期服务费的使用时,保证支付民工(员工)工资,甲方有监督的权利。如乙方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三)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年度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 460584 元(大写: 肆拾陆万伍佰捌拾肆元 )。该履约保证金应于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验收 (一)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二)检查验收:由甲方委托马甲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考评组,根据各子项考评办法对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考评,依据各子项服务费金额和考评结果计算核拨承包经费。 八、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马甲镇全域化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厕管护服务、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城镇秩序维护服务、市政养护服务考评标准、河道保洁服务、水库管养服务考评办法详见附件3《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九、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秩序协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处理、协调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合同到期并且双方不再续签后,应配合乙方做好退场工作。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故延期支付服务费的,按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甲方任何人员没有权利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以外和具有危险性的工作,否则由此给工作人员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均有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次管理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2.不承担本次服务辖区内各产权人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及室内用电用气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3.合同到期并且双方不再续签后,应配合甲方做好退场工作,不得拖延。 十、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是0.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守约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因违约方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方承担。 (二)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3、乙方若因业务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上注明的退场时间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配合乙方做好退场工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 (二)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向任何无关人士泄露或公开本合约内的条款及内容。 (二)国家及地方立法机构所制定及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对本合约有约束力,乙方必须切实遵从以及对甲方负责。 (三)甲方若按实际情况修改清洁服务标准,导致工作量增减,合同的价格可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做出相应的增减,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的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并可作为诉讼文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材料清单、民事判决书等)的送达地址。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十三、附件 附件1《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 附件2《城乡公厕考评标准》 附件3《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二)检查验收:由甲方委托马甲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考评组,根据各子项考评办法对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考评,依据各子项服务费金额和考评结果计算核拨承包经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2.7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各子项经考核后分别计算上月服务费,各子项月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月服务费=各子项年度服务费/12-各子项的考核扣款 注:承包人必须在服务费的支付时开具专用发票,税费必须在马甲镇缴纳。在每期服务费的使用时,保证支付民工(员工)工资,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实际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297.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各子项经考核后分别计算上月服务费,各子项月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月服务费=各子项年度服务费/12-各子项的考核扣款 注:承包人必须在服务费的支付时开具专用发票,税费必须在马甲镇缴纳。在每期服务费的使用时,保证支付民工(员工)工资,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实际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三)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年度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 460584 元(大写: 肆拾陆万伍佰捌拾肆元 )。该履约保证金应于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一)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保洁期间顺延)。。

10、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是0.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守约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因违约方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方承担。 (二)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3、乙方若因业务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上注明的退场时间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配合乙方做好退场工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二)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内容 马甲镇城镇秩序维护服务、镇区以及辖区内22个行政村(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卫生保洁、道路保洁(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河道保洁服务、水库管养服务、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压缩站运作服务、农贸市场保洁及管理服务、工业园区保洁及管理服务、市政养护服务等。 二、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实施项目总承包。 三、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 城镇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1)马甲镇区和主干道:包含县道304(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主干道,镇区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中街、池后街、虹景路等街道及背街小巷,美岭小区、后城小区。 (2)农贸市场及工业园区:包含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大厅埔工业园区。 (3)其他重要区域:包含仰恩大学周边、海丝野生动物园周边、湖畔花海周边等。 2.技术和服务要求 根据服务范围划分网格区,针对各区域内主要街道、沿街商铺住宅、背街小巷的乱停车、乱张贴、乱搭建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重点监管,督促居民、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管辖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重点事故发生、无安全隐患等。各网格区管理员日常加强巡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劝阻,劝阻无效者,上报相关部门如镇综合执法队,并配合处理。 服从马甲镇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或增加的工作内容,并予以配合。通过重点管理举措,希望能够有效地维护辖区街面环境秩序,维护和提升马甲镇整体面貌,让马甲镇更加美丽,维护并巩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的成果。 (1)乱停车管理 建立规范的停车秩序,巡查清理僵尸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均停放在指定地点,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违停车辆立即上前劝阻,劝阻无效或发现无主违停机动车,上报镇综合执法队,发现无主非机动车辆,由巡查员停至规定区域;特别是学校周边上下学时间段内,重点维持现场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城镇内整体停车环境整齐有序,道路畅通无阻。 (2)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公路两边、沿街店面门口等公共场地堆放物料、随意张贴广告和乱搭乱建,管理员加强巡视,一旦发现立即要求甲方配合实施整改或上报镇综合执法队;通知辖区内保洁及时跟进清理;城镇内基本无新的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现象。保持建筑物及各类设施整洁,清理道路两侧乱拉横幅现象,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3)占道经营管理 除划定区域外进行管理(上级政策鼓励地摊经济,建议划定区域),管辖内各商铺规范经营,红线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占道经营、破门破窗经营、杜绝临时搭盖经营、各类车辆移动经营;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劝阻。劝阻无效者,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4)街道外立面管理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阳台栏杆上放花盆、空调外机螺丝生锈等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同处理,如对外立面有统一要求的,如商铺的广告等,要按照要求实施,以确保街道外立面整体安全、整洁、完好。 街道两旁等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管理员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同时,从事水产品经营、活畜宰杀、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劝导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洒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5)街道广告设施管理 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不符合城镇市容的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一律及时与经营户沟通,同时督促设置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路牌损坏的,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如遇隔离带内倾倒、歪斜的及时扶正。 (6)道路、街道建筑物以及相关设施巡查监管 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出现损坏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对公共区域硬化路面破损超过5㎡以上及时通知镇有关部门进行修补,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巡查,破损及时上报。 (7)督促居民、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管理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居民、商户房前屋后、建筑两侧街道空地有卫生、绿化、秩序存在脏乱差等问题,及时上门教育引导并督促整改,对不拒不配合者,上报给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3.人员及配置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市容协管经理 1 人 2 网格长 7 人 3 综合管理员 12 人 人员合计 20 人 (二)卫生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1)马甲镇区和主干道:包含县道304(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等主干道,镇区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中街、池后街、虹景路等街道及背街小巷,美岭小区、后城小区。 (2)其他重要区域:包含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大厅埔工业园区、海丝野生动物园周边、湖畔花海周边、仰恩大学周边、各公交站点、垃圾中转站。 (3)辖区内行政村:包含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等22个行政村的卫生保洁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 人工保洁 a. 马甲镇镇区保洁:包含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梧峰路、湖滨路、美岭小区、后城小区、大厅埔工业区、马甲农贸市场、溪东农贸市场。 ① 主镇区以及大厅埔工业区: 实行每天作业10小时保洁,共22个保洁员(含2个工业园区保洁)其中: 6: 00--9: 00 (时)、16: 00-18: 30 (时)为集中保洁, 9: 00-12: 00 (时) 、14: 30-16: 00 (时)为滚动保洁。 ② 马甲农贸市场和溪东农贸市场: 实行每天作业10小时保洁,共2个保洁员,其中: 6: 00--12: 00 (时)为集中保洁,14: 30-18: 30 (时) 为滚动保洁保洁。 (注:镇区保洁员,月休4天,轮休时间错开,各区域安排机动人员作为轮休保洁员进行区域补充保洁) b. 村域保洁:包含辖区内彭殊村、新庵村、仰恩村、洋坑村、梅岭村、马甲村、杏川村、潘内村、永安村、溪林村、义山村、就南村、后坂村、二甲村、溪北村、西头村、蔡内村、新民村、新建村、新生村、前垵村、祈山村的卫生保洁和公厕保洁管理服务。 安排30位保洁人员进行村域卫生保洁(含公厕),每个村域8:00前确保普扫一遍,其余时间巡回滚动保洁。 (注:特殊季节的作业时间按照甲方的联系单为准, 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保洁时间。) (2) 机械化作业时间(主镇区保洁) a.扫路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4小时(实际作业时间指车辆在道路作业时间,加水时间除外)。夏令:4月-11月 5:00开始作业,冬令:12月-次年3月 6:00开始作业。道路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 b.洒水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3.5小时(实际作业时间指车辆在道路作业时间,加水时间除外,冬季温度低于4℃停止作业)。夏令:4月-11月 5:00开始作业,冬令:12月-次年3月 6:00开始作业。重要路段每天洒水不低于2遍,其他道路不低于1遍,道路清洗一月二遍。 c.路面养护车:8小时作业,每台班实际作业不低于6小时;护栏清洗每周不低于2次。 (注:落叶季节机械化作业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以满足实际作业要求为准,具体机械车辆安排以完成实际工作为准) (3) 其他重点保洁区域 a.背街小巷、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保洁 背街小巷、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保洁包含但不仅限于日常人工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清理以及沿途两侧的店面、住户所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各类废弃物等的清理和收集。(道路人行道以商铺外墙为界)。 区域范围内视线所及的建(构)筑物、路面、各类设施与杆件等所有非流动物体的平面、立面上乱张贴、刻画、乱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各类“牛皮癣”清理。 b.公厕保洁 实行巡回保洁冲洗,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厕所内外环境整洁,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每天用84消毒液等进行消杀,并形成消杀记录本,定期除味除虫除臭,保证无蚊蝇孳生。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注:保洁区域范围内如发现有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和旱厕,应立刻通报。) c.垃圾容器保洁 区域范围内垃圾容器(垃圾桶、果壳箱、收集房等)和设备设施的清理、清洗、消毒、报修等工作;垃圾桶及果壳箱表面及地面应干净光滑平整,不允许有划痕、黑点和裂纹;发现垃圾容器(果壳箱除外)破损由乙方及时申报甲方更换。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每日循环清洗,确保桶(箱)体干净。定期进行消毒,4至11月份增加消杀频率。进行消毒时,不得使用伪劣消杀药物,禁止野蛮操作。 (注:严格落实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修订的《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城乡公厕考评标准》,完成甲方布置的其他保洁任务) 3.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 配置管理人员4名(项目主管1名、管理员3名)、清扫保洁员54名(镇区20名、村域30名、大厅埔工业区2名、马甲农贸市场和溪东农贸市场2名)。 (2)工具劳保配置 普扫:每人配备大扫把、小扫把、畚斗、铁锹等。 保洁:每人配备大扫把、小扫把、畚斗、水桶、抹布、钢丝球、铲刀、垃圾夹、老虎钳、铁锹、洗衣粉等。 服装劳保:工作服(反光条)、雨衣(反光)、雨靴、帽子(草帽)、手套、毛巾、口罩、肥皂等。 (三)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1.服务范围 通过垃圾收集车对沿街垃圾及保洁范围内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投入压缩式垃圾车进行压缩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每日至少进行2次集中收集并巡回收集,主要收集时间段为6:00-8:00、17:00-19:00(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临时大堆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同时部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由保洁员直接收集运至垃圾收集点。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质量目标 a.垃圾收集点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b.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c.蚊蝇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每天喷药灭蚊蝇,无恶臭。 d.所有收集点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溢满,禁止环卫工人在内翻捡废品。 e.垃圾收集车: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运输垃圾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严禁二次污染。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运输作业结束,将车辆清洗干净。 (2)垃圾收集作业作业规范 a.垃圾收集车按照定人、定时、定路线的要求完成收集工作。 b.垃圾收收集车在集中收集时间段外其他时间实行巡回收集。 c.每次将收集点垃圾收集装车后,须对收集点周围进行清理,确保收集点周边地面整洁、无散落积存垃圾和污水。 d.沿街商户垃圾收集实行预约上门收集方式进行收集。 e.辖区内大件垃圾(废旧家具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等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且约定收集。 3.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 (1)人员配置 配置垃圾车驾驶员5名、辅助工3名;垃圾收集员6名。 (2)车辆设备配置 配置压缩式垃圾车4辆、农用车4辆。(甲方提供) 每人配备小扫把、畚斗、铁锹等。 服装劳保:工作服(反光条)、雨衣(反光)、雨靴、帽子(草帽)、手套、毛巾、口罩、肥皂等。 (四)垃圾压缩转运站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1座,设计日处理规模约180吨/天;垂直方式压缩,2020年更换新设备并投入正常使用,转运站具体位置位于新庵村。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省、市、区发布的标准,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考评等各项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业时间:每天5: 00时至18: 00 时(具体按照压缩转运需要调整); (3)每天垃圾全部压缩并转运至符合规定的垃圾填埋场;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垃圾转压缩及转运,实现日产日清,转运频率不少于一日五趟;实际趟数按照日产日清要求调整; (5)做好垃圾转运车的日常维护、管理,并负责垃圾压缩设备维护所需设备液压油。 3.垃圾压缩转运作业量及人员配置 (1)垃圾压缩及转运作业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km) 年处理量(吨) 1 垃圾压缩及转运 中转站 全市范围内可处理的垃圾填埋场 按实际考虑 根据保洁范围内垃圾产生量包干处理 (2)垃圾压缩及转运作业及管理人员、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驾驶员 收运车辅工 压缩站管理员 垃圾压缩车 压缩设备及工具 5人 3人 3人 4辆 一批 (五)绿化养护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主干道万虹路、西环路、园庄路两侧等绿化养护。 2.技术和服务要求 供应商按照《泉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道路养护管理标准要求组织养护管理,并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检査。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施肥、修剪、整形、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绿化补植和绿地保护等内容。 (1)行道树养护: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形,修剪树冠中的病枯枝、杂乱枝。 (2)定期做好对行道树的防病虫害工作;适时对行道树进行灌水、中耕、除草、施肥,保持树木周围地面土壤疏松、肥沃、通气;若发现行道树倾斜生长应及时进行支撑工作。 (3)草坪:清捡草坪垃圾;定期使用专业工具修剪草坪,发现草坪破损及时修补完整;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灌溉草坪;适时适量进行草坪施肥;合理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的办法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 (4)树木:按照绿化标准定期修剪树木,乔灌木修剪;定期对树木进行中耕除草,施肥;常年保持有效供水,雨后积水及时排完;定期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 (5)花坛:按照绿化标准更换花坛花草;当花坛出现缺株、枯损时,进行补种;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杂草和垃圾;按照绿化标准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6)节假日花卉养护: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节日可通过花卉布置烘托节日气氛;鲜花购买标准符合政府要求,按照不同节日定制不同造型;各主要路口等相关重点区域在节日前一周完成布置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此项活动按照具体需求进行另行采购) 注:当出现缺株、枯损时,根据实际产生数量,花草绿植30株内由乙方负责补种,大面积枯损超过30株则另行采购。 3.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要求 1 绿化主管 1 具有丰富绿化养护管理经验 2 绿化员 5 具有丰富绿化养护管理经验 (六)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1. 服务范围 马甲农贸市场、 溪东农贸市场 2. 技术和服务要求 (1)每日对农贸市场进行保洁,保持整个市场区域干净卫生。 (2)保持各摊位按规定范围内经营,禁止出摊经营、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私拉乱扯、抛洒杂物、超品种经营,落实好各类创建、“门前三包”制度等。 (3)引导车辆按规定停放,保持货物进出通道、消防通道畅通。 (4)建立经营诚信等级考核评比制度。审核农贸市场经营者资格,与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配备应急医用小药箱,做好除四害消杀工作。 (6)工作时间根据本市场的营业时间制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人员及配置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农贸市场经理(副) 1 人 2 保洁员 2 人 3 秩序巡管员 2 人 人员合计 5 人 (七)大厅埔工业园区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大厅埔工业园区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工业园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保卫,处理经营户平时的乱搭建、私拉乱接等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工业园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秩序管理。 (3)负责工业园区内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和垃圾清运、杂草清除。 (4)负责工业园区内消防设施设备以及配电设施的定期检查,配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5)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3.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工业园区经理 1 人 2 保洁员 2 人 3 秩序巡管员 2 人 人员合计 5 人 (八)市政养护服务 1.服务范围 马甲镇区、主干道、小区和工业园区亮化设施、公厕、路面、公交、站亭维护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亮化设施养护:对重点道路、地区、活动场所的灯只进行养护。每半月对其它道路和区域的路灯亮化设施全覆盖巡查,做好巡查、保养、维护记录,并对灯杆周边小广告等进行定期清理、擦拭;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对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亮化设施(线路、 灯杆、灯具等)进行巡查检修,若线路、灯具、灯杆等大面积损坏,需及时上报政府审批作另行采购。 (2)路面养护:对镇区内路面情况进行每日巡查,保证基本平整、无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跨塌、无堆积物;桥涵构造完整,无安全隐患;路面基础绿化配套完整;交通工程标志、标线设置基本齐全,安全警示设施齐全。 (3)公交站点养护:对公交站亭、公交站牌及其周边定期进行定期清洗擦拭,杜绝出现小广告及时修复倾斜、倾倒和破损公交站牌。 (4)公厕养护:及时修复或更坏破损的门窗、天花板、隔断板、水箱、门锁等。及时修复或更换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管道漏水、便器堵塞等小修项目。定期油漆暴露在外的管道;门窗、照明、水龙头、座便器、干手器、清洗设备、管道等要保持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注:发现损坏需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政府审批后修复,维修费用根据实际产生情况,按照每月固定市政养护费用标准(3000元)进行承担,超过当月预算另行报批。 3.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要求 1 工程主管 1 具有丰富市政养护管理经验 2 工程员 4 具有丰富市政养护管理经验 3 人员合计 5 (九)河道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 仰恩湖、后坂溪、新生溪、大蔗溪可视范围内。其中后坂溪除主干道外,包括河道外侧各10米范围内及各支流。 (1)后坂溪:从后坂水库溢洪道起至马甲凤栖桥,共约9.6公里。 (2)仰恩湖(靠近304县道一侧仰恩附中段至凤栖桥、靠近仰恩村一侧由别墅区至至凤栖桥)湖边、岸边十米范围内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全面负责河道的保洁任务,确保河道水面、岸坡等环境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2)利用机器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病死动物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不包含水浮莲、水葫芦和杂草) ;河道外侧10米及可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包含2方以内的工业和建筑垃圾) 。 (3)对仰恩湖及马甲桥上游所有渠道、池塘和水沟的水葫芦进行整治。 (4)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体污染的行为,并及时上报。 (5)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 (6)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和台帐,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如实填写巡查报表,按时报给甲方。 (7)对区、镇等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8)水体方面:河道保持日常清洁,无漂浮物。 (9)岸边卫生方面:沿河道路、平台、护坡等设施清洁卫生,无垃圾积存,河坡范围无垃圾。 (10)文明规范作业方面:保洁员工作时间保证统一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水上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保洁员随时携带存取垃圾的容器,做到收集的垃圾随时存入容器,每天作业结束,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环卫部门制定垃圾围,并按要求分类存放。 (11)河道巡查方面:河道设施进行每日巡查管理,沿河设施损坏及时上报,对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及时上报。 3.人员配置要求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河道清洁人员 其他保洁工具 5人 一批 (十)水库管养服务 1.服务范围 后坂、宫迹等2座小(一)型水库,内恬、马顶池、沈友、观口、割子湾、青蛇、七林、蔡山、乌石和龙公溪等10座小(二)型水库。 2.技术和服务要求 (1)每年按要求组织编制《水库防洪调度计划》《水库应急抢预案》并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批。 (2)水库工程管理建筑管养范围:大坝(主副坝);输水涵洞(含启闭设备及输水渠首、过坝渠道);溢洪道(含启闭设备);观测设施(含水位尺);管理房及机电设备。 (3)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①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淹没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至第一重山分水岭为界。②小(一)型水库大坝(包括主坝、副坝)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小(二)型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可视范围内。③小(一)型水库的泄洪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50m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m可视范围内和下游溢洪河道200m以内可视范围内;小(二)型的管理范围为其工程外轮廓线外延30米可视范围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0米和下游溢洪河道100m以内可视范围内。④管理房及周边环境(有围墙的以围墙为界)。⑤进坝道路。 (3)养护类工作:保持大坝(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启闭设备、机电设备、观测设施等外观常态整洁和日常养护,警示标识牌、制度牌等维护,坝面排水沟(过坝渠道)杂物清理。在管理范围内利用机器或人工对水域水面的垃圾、病死动物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宣传设施,防止保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污水以及苗木残质等污染源排入库区,确保水质不受影响,确保库区自然生态。 (4)管理类工作:履行《福建省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中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职责,按要求使用福建省小型水库管理平台的APP巡查系统,汛期两天巡查一次、非汛期一周巡查一次、台风暴雨天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并及时上传巡查路线和巡查照片;整理日常巡查、年度检查、维修养护的现场管理资料,整编年度水雨情资料和运行资料;台风暴雨期间值守(防汛部门通知),及时上报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行为。 (5)水体方面:水域保持日常清洁,无漂浮物。 (6)岸边卫生方面:岸边无垃圾积存,河坡范围内卫生,无垃圾。 (7)文明规范作业方面:保洁员工作时间必须统一工作服及防护用品,水上保洁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严禁焚烧垃圾、杂物;保洁员应随时携带存取垃圾的容器,做到收集的垃圾随时存入容器,不得将垃圾放置于树丛等隐蔽处不予清除,不得将塑料等无机类垃圾在绿地内进行填埋;每天作业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环卫部门制定垃圾围,并按要求分类存放,不得将垃圾临时放在河道沿岸。 (8)加强安全管理,管理员和保洁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规范安全操作。 3.人员配置要求 作业人员配备 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 水库管养人员 其他保洁工具 5人 一批 四、人员及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一)作业及管理人员招聘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二)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合理安排。 (三)机械式柴油(或汽油)垃圾收集清运车(简称: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的载重量不少于3(ton),必须采用正规的密闭式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前述车辆不得出现滴、洒、漏等现象;车辆符合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进中转站进站车辆要求。 注:其中一辆垃圾清运车必须为大件垃圾清运车辆,并安装有GPS定位系统。 (四)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扫路车(简称:机械式扫路车)的基本要求: 1.技术指标要求:垃圾箱容积:≥7m3;水箱容积:≥3 m3;清扫宽度:≥3.5m,最大清扫能力:≥105000 m2/h;清扫效率:≥96%;主发动机功率:≥ 130kw。 2.机械式柴油(或汽油)扫路车配备要求:具有清扫和湿式除尘等功能。 (五)洒水车的配置要求:排放标准:国Ⅳ及以上。 (六)主干道机械使用率须达到90%以上。 (七)甲方现有的保洁工具、机械等设施移交给乙方使用(需罗列清单,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要负责保洁工具、机械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到期时,乙方需要将清单里的工具等设施返还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需要折价赔偿或重新购置。 五、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一)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签订合同后的开始履行时间起算,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保洁期间顺延)。 (二)按月计算服务费用,每月不含税服务费用为 724188.70 元,税率为 6 %,税费 43451.32 元,每月含税服务费用为 767640.02 元。合同有效期36个月,不含税服务费总金额为 26070793.27元,税率为 6 %,税费为 1564247.60 元,含税服务费总金额为27635040.87元整(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元捌角柒分) 六、付款方式 (一)每月15日前各子项经考核后分别计算上月服务费,各子项月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月服务费=各子项年度服务费/12-各子项的考核扣款 (二)乙方必须在服务费的支付时开具专用发票,税费必须在马甲镇缴纳。在每期服务费的使用时,保证支付民工(员工)工资,甲方有监督的权利。如乙方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三)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年度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 460584 元(大写: 肆拾陆万伍佰捌拾肆元 )。该履约保证金应于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验收 (一)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二)检查验收:由甲方委托马甲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考评组,根据各子项考评办法对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考评,依据各子项服务费金额和考评结果计算核拨承包经费。 八、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马甲镇全域化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厕管护服务、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城镇秩序维护服务、市政养护服务考评标准、河道保洁服务、水库管养服务考评办法详见附件3《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九、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秩序协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处理、协调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合同到期并且双方不再续签后,应配合乙方做好退场工作。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无故延期支付服务费的,按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甲方任何人员没有权利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以外和具有危险性的工作,否则由此给工作人员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均有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次管理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2.不承担本次服务辖区内各产权人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及室内用电用气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3.合同到期并且双方不再续签后,应配合甲方做好退场工作,不得拖延。 十、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是0.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守约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因违约方导致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方承担。 (二)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3、乙方若因业务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上注明的退场时间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配合乙方做好退场工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 (二)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向任何无关人士泄露或公开本合约内的条款及内容。 (二)国家及地方立法机构所制定及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对本合约有约束力,乙方必须切实遵从以及对甲方负责。 (三)甲方若按实际情况修改清洁服务标准,导致工作量增减,合同的价格可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做出相应的增减,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的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并可作为诉讼文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材料清单、民事判决书等)的送达地址。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十三、附件 附件1《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 附件2《城乡公厕考评标准》 附件3《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乙方: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尾岭83号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201-208
单位负责人:吴欲曙单位负责人:黄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吴丰荣
联系方法:刘志福,15080075245联系方法:1355917956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天悦支行
账号:账号:4400145004305250040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公共服务 马甲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