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半实物仿真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某半实物仿真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某半实物仿真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某半实物仿真系统(二次)
项目编号:2021-JL08-F10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
开标日期:2021年7月1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天飞龙(西安)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肆万肆仟零肆元整(小写:544004.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成都康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壹万柒仟玖佰叁拾陆元整(小写:51793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叁万捌仟肆佰肆拾捌元整(小写:538448.00元)
招标人名称:某学院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173*****009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159
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7*****15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标签: 半实物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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