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督查局关于杨志英同志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洛宁县督查局关于杨志英同志离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25日,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原局长杨志英同志开展了离任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宁审委办经责报〔2020〕3号)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宁审委办经责报〔2020〕3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逐项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设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求,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再到《审计报告》下达,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材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薄、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坚决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审计决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下达后,我局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进行了扎实认真的整改。
(一)关于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343460元问题的整改
经查此项问题中的343460元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人员下乡补助款项账目和原始凭证与我局账目和原始凭证分开存放,根据审计组意见,现已与我局账目凭证一起存放,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会计档案保管不完整*******.26元
2017年12月财政拨款结余账面反映,26号凭证财政收回资金83949.83元、27号凭证财政拨款收入调入结余812875.13元、28号凭证经费支出调入结余728925.30元,此三张凭证和年底资金结余收回文件未放入凭证内,根据审计组意见,现已将资金结余收回文件放入凭证内,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要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一)加大财务制度建设力度
我局修改完善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人财物管理权力的正确运行。
(二)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对财务人员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财务人员要做到严格把关,有效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今后,我局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继续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努力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
特此公告
中共洛宁县委洛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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