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2021年1月8日,按照《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编制编制提交的《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和审阅相关资料基础上,经评议,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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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2日
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龙金山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编制,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申请开采年限50 年,即(2021年1月~2071年1月),本《方案》服务年限为5年,即2021~2026年,2026年1月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编制或者修编。
矿山采矿权人为泸州市大山水业有限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西南方234°,直线距离6.4km,行政区划属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三江村委会所辖。矿区距市区直线距离17.4km,最近交通线省道308(泸州至江安公路),最近车站泸州纳溪汽车站,运距12.5km。附近还有G321(泸县-泸州-纳溪区-叙永)、G76隆纳高速、G93成渝环线高速等高速公路贯穿全区,交通便利,对矿泉水的开发十分有利。2016年办理了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伍年,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48074。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7079km2,开采深度+244.8~+215.5m。生产规模:2.20万立方米/年。
《方案》根据矿区地质环境条件、重要程度、生产规模,综合确定评估级别为三级;结合矿山开采范围、采矿生产活动影响范围及不良地质因素等圈定评估面积2.3840 km2。
《方案》根据矿区地质环境条件、矿山现在及未来开采可能造成的影响,对矿山各评估单元进行现状分析和预测评估。现状分析矿山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和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不明显,对地形地貌景观和土地资源破坏较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为较轻区。矿山开采诱发滑坡、崩塌、塌陷、地表开裂、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对地貌景观破坏较小。
较轻区:区域范围包括采矿权范围及矿权外围扩150-730m,面积共计2.3840km2,区内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表开裂、沉降等地质灾害可能性小,亦不会产生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破坏及水土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生产中应加强预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不得违法开采,同时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预测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较轻。
《方案》调查核实该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为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破坏及含水层破坏,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旱地、城镇住宅用地、坑塘水面,根据影响程度将防治区分为一般防治区,面积2.3840km2。据矿山开采生产破坏影响范围确定复垦区总面积0.4821hm2。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第3页适应范围部分第4条规定:地热、矿泉水矿山只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部分;对于确实没有土地复垦任务的矿山,矿山企业提出书面说明,矿山所在市(州)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后,可不编制土地复垦部分。龙金山矿泉属于矿泉水矿山,没有土地复垦任务,且已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分局提出不编写土地复垦部分申请,并取得其同意不编写土地复垦部分的批复。故本次报告未编写土地复垦部分未编写未划定土地复垦范围。
针对矿山采矿生产加工可能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方案》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预防和治理工程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措施较简单,其主要工作为人工监测,内容包括矿泉井承压矿泉水、地表水水文、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另外每年对矿区整体地形地貌景观进行一次航拍监测,以及地面沉降、地裂缝的监测。
本《方案》估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适用期内总费用为93718.90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93718.90元,土地复垦工程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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