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22 08:59:56 |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设工程—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20)1386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FNGZ01280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6 建设规模:卫生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一库区占地1.85万平方米,存量垃圾23.15万吨,二库区占地约4.29万平方米,存量垃圾36.63万吨,合计有59.78万吨(其中筛下腐殖土及污染土约28.05万吨,轻质可燃物约24.58万吨,骨料及铁磁物约7.15万吨)。存量渗滤液约18.1万吨(其中库区及调节池静态渗滤液9.88万方,施工期内垂直防渗池产生量约8.22万方)。生态修复约10万平方米,土方整理约14.8万方,道路修复约2784平方米。本次生态修复工程采用“筛分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彻底清除存量垃圾,充分释放土地资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清挖运输工程、垃圾筛分、筛分物处置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臭气处理、生态修复、道路修复、供配电和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6399.7944万元
2.8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须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9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3*****82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胡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4*****81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2021年6月2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澄清如下: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清挖运输工程、垃圾筛分、筛分物处置工程、焚烧发电(该费用90元/吨由中标人另行支付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臭气处理、生态修复、道路修复、供配电和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等。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认真详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内容,并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合理组价,避免低于实际成本价中标而造成后期无法完成的情况发生。
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庐江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3*****822
招标代理: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
生态修复工程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第2.3.5条和第2.6.3条要求投标人提交关于垃圾筛分的技术文件和渗滤液处理的技术文件,且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提供地质勘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垃圾成分检测报告等基础性资料,同时给予投标人编制初步设计深度的技术文件仅为约20天,对于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编制时间不足的问题。为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人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地质勘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基础性资料,便于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或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提供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相关技术文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招标文件P22和P78,“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期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前期工程具体指什么?
答复: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第10.10补充说明“6、中标人进场后,应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供应,包括不限于根据焚烧发电厂实际需求,将部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若施工过程中,部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该部分垃圾是否仍按90元/吨进行支付垃圾发电厂?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2.3.5条、2.6.3条要求除本技术规范有关条款中已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外,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应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技术文件:1. 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2. 浓缩液处理工艺设计;3. 总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4. 与渗滤液处理站有关的工艺处理设备变配电、自动控制、给排水、建筑、结构设计;5. 工程量清单;6. 工艺调试方案及试运行方案;7.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本次投标对于设计深度要求如下:应基本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文件中所要求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本次招标为工程招标,招标人也提供了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相关规定技术标中只需提供相关施工方案即可。本条是否只作为技术标评分标准,不作为资审合格条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2.8.5条中2、投标人必须对垃圾筛分处理设备进行详尽的工艺流程描述和技术参数及数据描述,便于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本条是否只作为技术标评分标准,不作为资审合格条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六、本项目招标的范围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施工部分,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有的投标人均为施工单位,并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能力,设计内容应有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的编制。请招标人予以更正该部分内容。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七、招标资料中未见技术方案、可研报告、初设、勘察、测绘及场地原始设计资料,请提供作为项目投标核算及资料编制的支撑;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八、月进度款:按照焚烧厂接受垃圾量和民工考勤记录计算。那么生态修复工程和专业土石方工程部分,怎么计算进度款支付呢?民工出勤工日单价如何确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九、招标文件P147给出的渗滤液水质有15项,而渗滤液外排标准为达到《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该标准涉及的指标达46项,请明确将来渗滤液的纳管排放是否考虑其他指标,比如溶解性总固体及盐类指标?请提供环评及环评批复。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满足排放标准,所涉及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疑问十、请明确筛分场地建设、筛分工艺布置等是否需严格按施工图执行,报价是否严格招标图纸所示做法进行组价。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一、垃圾筛分清单特征描包括临时车间。挂网图纸中该车间设计使用寿命为钢结构部分50年,围护25年以上,粗测用钢量近2000T,已经不属于临时建筑性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此图纸施工吗?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二、中标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发电厂垃圾焚烧费用(按照每吨 90 元支付),此价格为焚烧厂接受垃圾的政府定价吗?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三、渗滤液18.1 万吨,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中,只有渗滤液处理,没有量。施工过程中渗滤液量的变化,对结算结果没有影响,对吗?招标文件P29页,劳资管理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洽欠发{2021}6号文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四、请明确劳资专管员的具体要求,劳务员是否可以作为劳资专管员,需配备几名劳资专管员?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五、P52页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未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问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即可?
答复: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六、投标人是否需要到现场开标地点开标?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七、投标人是否需要携带投标文件中的证书原件?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八、招标文件P145要求配套不低于500m3/d渗滤液处置设施,以匹配清单中要求的18.1万m3渗滤液处理量。按我司在踏勘过程中对实际处置渗滤液量的预估结果,是否可以对渗滤液设施的处置能力进行优化。
答复: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渗滤液处理工艺、能力等进行设计优化,但需将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毕且满足环评确认的最终出水标准。
疑问十九、答疑公告要求,本项目需完成对场底污染土壤的修复。经了解本项目前期出现过下部防渗结构渗漏问题,请提供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并明确渗漏位置、污染区域、污染土壤检测结果等基本信息。1.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须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施工业绩。”。而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类似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且明确要求为垃圾筛分处理业绩。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垃圾筛分工程”,但是招标文件前后对业绩要求不一致,且招标公告中对招标人资格要求明显不清楚,请明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是否为填埋场筛分治理工程。
答复:本项目暂未确定出现过下部防渗结构渗漏问题,土壤修复为预防措施,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信息并确认处理工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类似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类似治理工程是指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筛分后进行异位修复,具体工程内容是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或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渗滤液处理或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运行维护、原位封场、原位治理、渗滤液处理等单项污染治理、污染阻隔类、好氧治理及非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固废筛分、土壤修复、绿化施工等工程的业绩均不包含在内),每个业绩得6分,多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7分。”该项分值设置极不合理,设置业绩评分在于区别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筛分技术能力,而本项中投标人仅需具备1项业绩即可得到接近满分,不能体现企业筛分技术能力,不利于业主方选择优质企业;另外同样大小的业绩评分差别过大,对于具有多个业绩的投标人不公平,建议调整。
另本条备注“(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因详细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与招标门槛业绩表述不一致,限制满足详细评审标准的业绩参与评分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建议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一、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未明确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但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6.5第2条要求系统产水率永久性不低于95%及保证无浓缩液产生,结合本项目具体水质情况和国内成熟渗滤液处理技术,各家采用的渗滤液处理技术路线各有不同,是否能取消系统产水率永久性不低于95%及保证无浓缩液产生的限制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水率永久性不低于95%及保证无浓缩液产生。
疑问二十二、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2.6.5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出水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经查询该标准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制中有A、B、C三个等级标准,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渗滤液出水水质执行的等级标准。
答复:最终出水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投标人需满足排放标准后排放,所涉及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疑问二十三、招标文件P25规定“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是否必须提供备案的合同,否则废标?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四、软件版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是分章节导入的,没有目录模块,只有“评审因素索引表”,请问目录是否就是索引表?如果不是,投标文件给定的目录应该放在哪个位置?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五、招标文件P39中4.1.2规定“采用工程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工程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请问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属于无纸化形式,则用电子保函打印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原件放入封套中即可?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二十六、招标文件第152页1.9.4价格和成本指出“投标人的报价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施工图清单计价据实结算,另一部分是垃圾堆体清挖运输工程、垃圾筛分、筛分物处置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臭气处理工程、临时措施建设工程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和管线铺设等工程内容按照总价包干方式结算。”请问单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单位工程专业土石方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筛分车间建设工程)及土石方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分部,是否为施工图清单计价据实结算部分?
答复: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疑问二十七、该项目为电子标,用规范的计价软件生成的清单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的204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有所不同,请明确是否可以软件版显示的格式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最终格式?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八、招标清单分部土石方工程(垃圾筛分机处置工程)中1.垃圾挖运,工程量442810m3。而清单分部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1. 垃圾筛分,工程量597800t。按重量推测垃圾体积应该在597800m3左右。清单垃圾挖运的工程量严重小于实际挖运量,招标清单是否调整?
答复:不调整。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供投标人参考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预估工程量,最终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疑问二十九、招标清单分部土石方工程(垃圾筛分机处置工程)中4.垃圾运输:腐殖土,工程量73300m3,且为固定总价结算,而招标文件159页中说腐殖土一库区约11.57万吨,二库区约16.48万吨,一共28.05万吨。体积应该在10.79~10.02 m3之间。严重大于招标清单工程量,请明确招标清单关于外运腐殖土的量若超过招标量5%以上,超出部分是否允许调整?
答复:不调整。
疑问三十、每月进度款支付,依照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量结算。若焚烧发电厂能接收的垃圾量小于中标人送去的垃圾量时,是否允许按中标人送去的垃圾量结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十一、全部轻质物送至焚烧发电厂结算大概只有24.58万*200元=4916万。请问清单垃圾筛分对应的1.2亿扣除4916万之后剩余部分如何结算?请业主给予明确回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十二、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每日筛上轻质物产量约为600t,为了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请贵方能明确焚烧发电厂每天可以全部接受600t的轻质物,且焚烧发电厂或者业主可以提供临时的中转场地暂时存放多余轻质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十三、招标清单-单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清单第18项说大叶女贞A、养护期两年,清单第41项说大叶女贞A、养护期3个月。是两个清单分别要考虑养护期?还是只用考虑清单第41项的养护期?
答复:栽植与养护清单分别单独列项,按清单报价。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城市管理局地址:庐江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3*****822
招标代理: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 272号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2021年 7月 6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还需去现场开标解密投标文件。
答复:不需要。
疑问二、招标文件P28,“附表2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请问在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此类人员。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疑问三、招标文件中编号、招标人等项目信息与电子招标清单中不一致,请问是否需要修改电子清单中对应内容。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信息为准。
疑问四、造价软件是否有规定还是能生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标书即可。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疑问五、招标文件P58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请问低于成本是否有可量化的标准。
答复:投标人请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自行考虑相关成本,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疑问六、招标文件P51对不平衡报价的约定,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请问明显高出或降幅过大,是否有可量化的标准。
答复:投标人请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自行考虑相关成本,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疑问七、预算软件中表格与招标文件中的略有不同,请问是否以软件中的为准。
答复:请以软件中的预算表格为准。
疑问八、招标文件P140,前期对庐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场地调查和勘测,请招标人提供该项目垃圾组成成分、有机质含量、甲烷气体浓度、垃圾含水率、渗沥液水位等数据,以便投标人更为准确的了解项目情况,合理选择工艺路线。
答复: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收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
疑问九、招标文件P21描述,“经筛分处理后的腐殖土,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运送到中标人自行选择的地点处置”,而招标文件P140,2.1.2工程规模章节描述“腐殖土可用于现场后期绿化种植用土以及矿山修复绿化种植土使用”,请招标人明确检测合格的标准。本项目的腐殖土是由投标人外运至业主指定位置处置,还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处置方式,请招标人进行明确。
答复:经筛分处理后的腐殖土在经检测合格后(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满足现场后期绿化种植用土以及矿山修复绿化种植土使用的情况下,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处置。
疑问十、根据招标文件P141描述,本填埋场存量垃圾直接开挖晾晒后进行筛分,开挖前未考虑垃圾堆体的好氧预处理或好氧稳定化,本项目一库区于2015年中间覆盖,二库区于2020年5月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停止使用年限较短,根据类似项目经验,停止使用年限较短的垃圾堆体在开挖前均需通过好氧预处理或好氧稳定化降低甲烷气体浓度,加速有机质降解,如不进行好氧预处理或好氧稳定化,不仅开挖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筛分产生的腐殖土中有机质含量较高,无法满足利用处置标准。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垃圾堆体开挖前是否需要好氧预处理或好氧稳定化,此部分工程费用是否包含在本项目内。
答复: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考虑合适的处理方式,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内。
疑问十一、招标文件P145描述,“筛分后的腐殖土经检测达到二类标准后方可进入下游利用”,二类标准具体是指什么标准,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二类标准是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投标人在自行处置腐殖土时,还需考虑不同处置工艺自身的土壤使用限制要求。
疑问十二、招标文件P145描述,“庐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渗滤液处理主要依托租赁的出水400m3/d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处理,租赁期两年。(在本项目施工进场后,渗滤液应急处理初设继续过渡运行1个月,1个月后,现有应急处理设施合同将提前终止,不再继续运行,此后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中此后产生的费用具体是指哪些费用,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是指渗滤液处理费用。
疑问十三、招标文件P147描述,本工程新建连接到城市污水管道的尾水排放管道,具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请招标人明确城市污水管道接入点及距离填埋场距离。
答复:投标人根据图纸参考确定。
疑问十四、本项目是否只包含填埋库区内存量垃圾治理,不包含底部污染土壤的治理,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包含底部污染土壤的治理,具体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疑问十五、专业土石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WB********1001,垃圾挖运工程量为442810m3,而招标文件中一库区与二库区垃圾总体量为504400m3,请招标人明确垃圾挖运工程量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中计算的工程量为准。
答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疑问十六、专业土石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2001,余方弃置工程内容描述不清晰,此处是否指库区挖运的垃圾转运至晾晒场地进行晾晒,请招标人细化项目特征描述,避免引起歧义。另外余方弃置清单中工程量也是442810m3,请招标人明确垃圾挖运工程量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中计算的工程量为准。
答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疑问十七、专业土石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2002垃圾运输,项目特征描述废弃料品种为轻质物,此处垃圾运输是否指垃圾筛分产生的轻质物运输至焚烧厂?若为筛分之后轻质物外运工程,清单中工程量为182070 m3,而招标文件描述轻质物重量约24.58万t,换算之后轻质物密度达到1.35t/m3,数据偏大,请招标人核实清单工程量是否准确。
答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疑问十八、专业土石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2003垃圾运输,项目特征描述废弃料品种为腐殖土,此处垃圾运输是否指垃圾筛分产生的腐殖土运输至业主指定位置?若为腐殖土外运工程,清单中工程量为73300 m3,而招标文件描述腐殖土约28.05万t,换算之后腐殖土密度达到3.82t/m3,明显偏大,请招标人核实清单工程量是否准确。
答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疑问十九、根据合肥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要求,综合评分法第2.2.2条评标基准价计算中,可以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投标人商务及技术得分≥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总得分*70%的。
而本招标文件中删除了“投标人商务及技术得分≥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总得分*70%的”这条要求,若没有此条要求是否会造成投标企业围标串标?具行业了解某家单位已经聚集了很多家企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对评标基准价系数的设置存在异议: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的评标方法仅在 2020 年以前使用,今年至今未有项目采用此方法,由于此方法易导致投标单位不计成本低报价,违背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 1073 号文)文件精神,建议取消评标基准价系数。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一、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业绩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备 1 个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类似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类似治理工程是指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筛分后进行异位修复,具体工程内容是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或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渗滤液处理或生活垃圾筛分处理+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运行维护、原位封场、原位治理、渗滤液处理等单项污染治理、污染阻隔类、好氧治理及非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固废筛分、土壤修复、绿化施 工等工程的业绩均不包含在内),每个业绩得 6 分,多一个业绩加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 7 分。
招标文件只规定填埋场综合治理业绩满足5000万元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筛分后进行异位修复须包含的工程内容,但没有该工程内容的合同金额或所占总合同比重要求(一般类似项目都会要求具体筛分量作为有效业绩的条件)。如果某投标人的业绩满足5000万元,但工程内容只含有极少量(比如2-3万方)筛分工作这样的业绩是否算有效加分业绩?筛分作为本项目最核心部分,建议招标人应明确筛分部分所占比重不低于总合同比例60%(即3000万金额)或者垃圾筛分量30万方以上,以防滥竽充数。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二、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签订的治理方法是筛分后进行异位修复,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工期原因,业主方改变了项目方案没有使用合同签订方案而选择封场或其他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施工方式,请问这样的业绩可以作为本次的加分业绩吗?
答复:不认可。
疑问二十三、招标文件P161描述,本工程的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要求设置备用电源。常规填埋场用电等级为三级负荷,本项目用电负荷等级是否调整为三级负荷。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十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应提供筛分和渗滤液处理的技术文件,本项目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请问本条要求是否仅作为技术标方案评审优良的依据,不作为符合性评审的依据?
答复: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疑问二十五、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软件版投标文件格式有多处不一致,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简历、项目经理承诺等,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疑问二十六、本项目招标清单的专业土石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清单第4项,项目特征中描述的是腐殖土73300m3,但是根据招标要求腐殖土工程量为28.05万吨,已包含的垃圾筛分分部分项中,此处书写有误,此条应该是骨料及铁磁物的工程量为71500吨,请贵单位核实,并给予回复。
答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绿化施工和道路施工严格按图纸施工,其余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工程量均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担;施工过程中可科学合理安排,不再因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原因作任何价格调整。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庐江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3*****822
招标代理: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2日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开标日期:2021年7月14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投标报价:壹亿贰仟玖佰贰拾伍万伍仟捌佰玖拾伍元叁角捌分(¥********5.38元)
工期:45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王磊(京131*****7329)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87)
投标人业绩:
1.石狮市将军垃圾山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2标段)
2.湘阴县附山垸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项目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评标委员会名单:邢应会、赵峰、王霞、杨爱萍、朱宝东、宋涛、刘义章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3*****822
招标代理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庄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5日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庐南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垃圾填埋场治理区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2021AFNGZ01280)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亿贰仟玖佰贰拾伍万伍仟捌佰玖拾伍元叁角捌分(¥********5.38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邢应会、赵峰、王霞、杨爱萍、朱宝东、宋涛、刘义章
公示日期:2021年07月19日
标签: 生态修复工程 区域 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