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中标结果

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中标结果



浏阳市文家市镇文家市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招标情况公示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文家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对浏阳市文家市镇文家市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分别于2013年8月23日(第一次)、2013年9月10日(第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时因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流标。

在第二次公开招标时,只有湖南大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浏阳市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报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湖南大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定该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确认湖南大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浏阳市文家市镇文家市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投 标 报 价:*******.01元

项 目 负 责 人:李波

本招标情况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及确定施工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情况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科受理)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回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受理: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科

地址: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柏建大楼1004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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