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YD[2021]011号国有产权1.依法查扣稀土矿一批半成品干矿约3吨2.依法查扣稀土矿一批湿矿约3.5吨3.罚没非法盗采河砂约1000立方米结果公告
CQYD[2021]011号国有产权1.依法查扣稀土矿一批半成品干矿约3吨2.依法查扣稀土矿一批湿矿约3.5吨3.罚没非法盗采河砂约1000立方米结果公告
产权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CQYD〔2021〕011号
交易方式 | 现场交易 | |||||
委托人 | 广东省英德市财政局 | |||||
竞价期 | 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19日 | |||||
公示期 | 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 | |||||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 (元) | 成交价 (元) | 竞得人 | 成交时间 |
1 | CQYD********01 | 依法查扣稀土矿半成品干矿约3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 39600 | 39600 |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 2021-07-19 15:30 |
2 | CQYD********03 | 罚没非法盗采河砂约1000立方米(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 110000 | 160000 | 英德市挚诚建材有限公司 | 2021-07-19 15:20 |
3 | CQYD********02 | 依法查扣稀土矿一批湿矿约3.5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 105000 | 105000 |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 2021-07-19 15:40 |
其 他 事 项 | 1、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签订《交易合同》后由项目委托方(业主方)通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退保,接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标的交易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
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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