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建设项目竣工,需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招标采购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一、投标须知
1.1采购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1.2采购预算:自筹,最高限价68000元。
1.3招标方式:院内询价。二次报价,低价中标。
1.4付款方式:完成验收服务的全部工作,取得本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保部门的相关批文后支付。
1.5报名要求:
1.5.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0日至
2021年7月23日上班时间,过时不候。
1.5.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仁德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5楼);(网上报名)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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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qq.com。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
********1.5.3报名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5.3.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
1.5.3.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3.3廉洁承诺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授权证书。
2.2报名期内完成报名并通过医院审核的(未在规定时段完成报名并通过医院审核的,投标无效)。
三、招标环保验收服务的要求
一)建设项目状况
3.1.1建设项目名称: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3.1.1.1由我院新区医院现第三住院楼(五层,现用作病房)和病案室楼(二层,现用作病案室和办公室)组成两处建筑组成。
3.1.1.2原项目编写环评报告表。
3.1.1.3预估验收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具体验收内容按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监测类别 | 监测指标 | 数量 | 监测频次 | 单价 | 小计 |
无组织废气 | 氨、氯气、甲烷、硫化氢、臭气浓度 | 4 | 4/2天 | |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4 | 2/2天 | | |
废水 |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总氯、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 | 1 | 4/2天 | | |
报告编辑 | | |
会务及专家评审 | | |
税费 | | |
合计: | | |
3.1.2建设项目名称:儿科诊疗项目、全科医师培训项目
3.1.2.1我院新区医院现儿科诊疗中心,由上述2个项目组成(16+1层,现设置病房、手术室等功能)。
3.1.2.2原项目分别编写环评报告书。
3.1.2.3预估验收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具体验收内容按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监测类别 | 监测指标 | 数量 | 监测频次 | 单价 | 小计 |
无组织废气 | 氨、氯气、甲烷、硫化氢、臭气浓度 | 4 | 4/2天 | |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4 | 2/2天 | | |
废水 |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总氯、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 | 1 | 4/2天 | | |
报告编辑 | | |
会务及专家评审 | | |
税费 | | |
合计: | | |
二)验收服务要求
3.2.1自行实地踏勘现场。
3.2.2自行确定所需的验收服务工作内容、点位等。
3.2.3验收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完成验收服务的全部工作,取得环保部门的相关批文。
四、投标资料要求
4.1投标授权书(非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4.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授权证书。
4.3环保验收服务费报价表。
4.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4.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材料。
4.6廉洁承诺书
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密封,现场提交。
五、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招标公示期:
2021年7月20日至
2021年7月26日下午。
院内询价时间:
2021年7月26日下午15:00,过时不候。
院内询价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仁德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5楼)。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8--
********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二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