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0077-1 采购人(全称):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创莲餐饮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2024年食堂劳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007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食堂劳务采购 | 其他服务 | 按年度计算,2021年8月-2024年7月。 | 项 | 3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成交报价:*******.00元 合同价格形式:满足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学校学生中餐就餐服务,教职员工早、中、晚就餐服务,按实结算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01 ——2024-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食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食材现场加工制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15日前拨付当月劳务管理费,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按标准拨付,之后每月根据上月师生满意度调查情况拨付当月劳务管理款项。计算方式:(学生就餐人数+教职工人数)/1045*(成交报价/*******)********元。 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如正常的工作休息日或寒暑假需要乙方安排人员加班,甲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员工的加班工资和补贴。 4.2收款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场支行(湖南创莲餐饮汇有限公司:****************5)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学生食堂供餐采用统餐自购制,制定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及办法,组织对学生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营养食谱制度推行营养食谱制度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食材供应尽量本地化,推广使用冷鲜肉,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和《食堂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从业资格、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2)食材、厨房所有设施设备、餐具、水、电、煤气等由甲方提供。 3)甲方负责对食堂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 4)甲方有权对饭菜品质、就餐环境、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权对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5)甲方向乙方移交时对食堂财产进行清点,并制作一份食堂财产清单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原来乙方的食堂财产,可以协议由甲方计价收。 7)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的宿舍及水电。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食材制作、分发饭菜、食堂清洁卫生、餐具清洗、消毒等。乙方须搞好制作间、休息室、就餐厅及食堂周边卫生清洁(5m以内)。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卫生及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并承担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乙方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指示和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文明服务、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手套、穿围裙、并持有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进行公示。 4)乙方每日对食材做好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材流入食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食堂加工及卫生标准,提供菜品品种留样并保存48小时。乙方保证按时开餐,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果乙方的食堂工作没有达到本合同上述约定,经双方核实,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若一个月内进行两次整改以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如因乙方提供食品不合格(食物腐烂变质、以次充好)致使甲方员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因乙方管理不善引发火灾或者其他消防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在服务期间,由甲方绩效考核办每月对员工用餐满意度进行测评,综合满意度不能低于70%,(包括乙方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等各方面),满意率每降低1%,则扣除相应比例的劳务费。 4、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定期对厨房卫生、餐具消毒、周边卫生进行检查。一次不合格处罚200元,累计达到一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麓区文轩路1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区望岳街道金峰小区北院B3栋K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