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闫集镇中心镇区污水管网及坑塘综合治理项目成交公告
睢阳区闫集镇中心镇区污水管网及坑塘综合治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1)131号
2、采购项目名称:睢阳区闫集镇中心镇区污水管网及坑塘综合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7月19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 | 河南海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红旗渠路27号 | 1962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睢阳区闫集镇中心镇区污水管网及坑塘综合治理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叶凯 | 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81836186 |
贾祥涛、程世明、李先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19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成交信息补充:详见附件。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544号
3、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5、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937096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688490、0370-205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0-205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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