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 |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2021年包河学校基建维修改造5个标段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04 19:09:3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1】5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BGZ00149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BBGZ0014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含星斗小学、师范附小四小、46中、师范附小、屯溪路小学滨湖校区等5所学校,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校园外立面、防水、水电、消防、教室、围墙、道路地面、卫生间、门窗等维修改造。
2.7 合同估算价:905.95万元
2.8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2.9 招标范围:5所学校的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校园外立面、防水、水电、消防、教室、围墙、道路地面、卫生间、门窗等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30万元的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6 月5 日上午09:00至2021年6 月19 日下午17: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月25日10时 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6 月25 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网站公告)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项目名称: |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2021年包河学校基建维修改造5个标段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04 19:09:33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1】5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BBGZ00149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BBGZ0014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含星斗小学、师范附小四小、46中、师范附小、屯溪路小学滨湖校区等5所学校,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校园外立面、防水、水电、消防、教室、围墙、道路地面、卫生间、门窗等维修改造。
2.7 合同估算价:905.95万元
2.8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2.9 招标范围:5所学校的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校园外立面、防水、水电、消防、教室、围墙、道路地面、卫生间、门窗等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30万元的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6 月5 日上午09:00至2021年6 月19 日下午17: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月25日10时 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6 月25 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3楼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网站公告)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BBGZ00149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项目答疑公告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1ABBGZ00149)答疑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7月1日10:00”;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可竞争费依据“合造价【2021】5 号”已进行修改,故本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现做如下修改,本项目控制价由:“捌佰零捌万叁仟伍佰柒拾玖元叁角壹分”(¥:*******.31元),调整为:“捌佰壹拾壹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捌角”(¥:*******.80元)。
(3)本项目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随本次答疑公告重新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替换调整如下:
条款名 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第二章须知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 |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号)文件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的规定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办理相关专户设立等事宜。 | (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施工单位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替换调整如下: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计价依据
1.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安装 工程 | 市政 工程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修缮工程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
环境保护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3.28 | 2.60 | 1.78 | 3.57 | 2.46 | 1.57 | 1.75 | 2.07 | 1.00 |
文明施工费 | 5.12 | 4.50 | 6.10 | 7.33 | 9.24 | 6.30 | 3.05 | 4.67 | 1.60 | |
安全施工费 | 4.13 | 3.10 | 4.22 | 5.28 | 4.30 | 3.23 | 2.16 | 2.27 | 5.20 | |
临时设施费 | 8.10 | 5.80 | 4.60 | 7.99 | 8.10 | 4.60 | 3.20 | 3.98 | 3.20 |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2.3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3.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
(3)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拟定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7)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招标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4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6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4.1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
(5)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1)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2)其他相关材料。
4.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做上调或下浮。如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4.3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市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
4.4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本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确定。
(1)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市场调查价格计算;
(3)本招标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算;
(4)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2018版安徽省定额消耗量计算;
(5)综合单价中综合费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计算;
(6)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约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招标文件第4.1款约定计算。
4.5 措施项目费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
4.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4.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4.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4.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
5. 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
5.1 投标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企业相关定额;
《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及《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
(5)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10)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1)合同执行期间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12)其他相关材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5.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4 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投标人承担的的风险费用。
5.5 措施项目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5.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5.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5.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
5.9 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除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甲供材及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其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含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2)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4)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5)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6)若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的,对于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其工程变更程序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8〕64号)执行,且招标人仅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合计金额增减幅度超过签约合同价金额3%的部分的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按照中标(成交)单价执行;
(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
(8)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 工程量清单
另册。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替换调整如下:
(四)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环境保护税 | ||
4 | 其他项目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工程造价=1+2+3+4+5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66220387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1年6月15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盛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路8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叁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贰角肆分(¥*******.24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日历日
资料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347 号城市华庭B1201-1205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叁拾伍万捌仟捌佰柒拾玖元捌角捌分(¥*******.88元)
质量:合格
工期:50日历日
资料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ABBGZ00149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省盛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 柒佰叁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陆元贰角肆分(¥*******.24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敬峰,佘林会,张勇,许志,付建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6日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合同编号: | 2021ABBGZ00149-001 |
合同名称: |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
项目编号: | 2021ABBGZ00149 |
项目名称: | 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 |
招标人(甲方): |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中标人(乙方): | 安徽省盛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合同金额: | 736.525624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4&infoid=ea944db3-9686-4ea6-a8f6-ad12503d2114" target="_blank">2021年包河区学校基建维修改造-2标段施工中标公示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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