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二期沚津片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市湾沚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二期沚津片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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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2GC2021SZ1439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二期沚津片区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1SZ143902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南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鼎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李建宇 | |
证书编号: 皖********7526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靖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尹继李 | |
证书编号: 皖********885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黄金波 | |
证书编号:皖********467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6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芜湖茂安建设有限公司:缺项目经理承诺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1:0.86、A2:0.69、K:0.35、C:-1 抽取的样本单位:安徽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腾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县百川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湘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恒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涛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双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友利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蓝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郦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中洲建设有限公司、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云俊水电建工有限公司、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中普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凯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德矿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山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县培伟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珑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创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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