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医院医学检测标本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泾阳县医院医学检测标本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1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7月24日17时00分00秒
本泾阳县医院医学检测标本定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1-ZB-1284/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友谊医学检验实验室 | 55% | 合格 | 1年 |
2 | 西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48% | 合格 | 1年 |
3 | 西安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54% | 合格 | 1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陕西友谊医学检验实验室 | / | / |
2 | 西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 | / |
3 | 西安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陕西友谊医学检验实验室 | 响应 |
2 | 西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西安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响应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王亚宁:***-********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泾阳县医院
地址:泾阳县
联系人:李向楠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曹文渊
电话:***-********
电子邮件:********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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