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示]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年度推广项目、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整合营销推广项目、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广告投放项目
[合同公示]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年度推广项目、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整合营销推广项目、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广告投放项目
合同编号:HTDJB-GZBD-********-****-0001
百度品牌整合营销服务合同甲方:铜仁市梵城丽锦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贵州省博德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乙方购买百度产品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定义
百度推广服务:指百度已经开通和陆续开通的在网站及百度 wap网站、百度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或应用程序等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展示甲方的网站信息的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的衍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推广、知识营销、阿拉丁推广等服务方式。
百度信息流推广服务:指以点击量(CPC)为计费方式的百度商业推广产品,该产品可以帮助各行业客户进行基于百度平台内容形态的商业信息推广和发布,是一种将广告内容作为内容的一部分植入到页面中的广告形式,通过和谐的内容呈现品牌信息,不破坏用户的体验,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让用户自然地接受信息。
品牌专区:位于百度搜索结果首位,以超大黄金首屏展示位置,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广告形式全方位推广展示企业品牌信息,将最为精华和直接的品牌信息展现在网民面前,众多网民也得以更便捷的了解品牌官网信息,更方便的获取所需企业资讯,是提升企业品牌推广效能的品牌营销产品。甲方购买品牌专区推广服务,自品牌专区上线之日起,广告展现365 天后结束。
定制化品牌营销:指百度为客户在非标准资源下提供的广告发布服务,非标准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开屏系、百度贴吧、百度地图、百度翻译、百度视频、百度百科、百度经验、百度文库、宝宝知道、度秘等各项资源及通过年节活动、商业卖点打造的事件营销各项资源,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创新产品有VR博物馆、品牌故事、原生故事、知识闪电、秒懂软植入、品牌阵地、地图定制等,产品售卖资源实时变动,具体以百度发布的最新资源单为准。
二、产品费用
(1)产品费用包含推广预存款(或推广费续费)、专业服务费、加 V认证费。
(2)推广费:指甲方为购买百度推广/百度信息流服务,委托乙方在百度推广账号预存的支付将来发生的费用。
(3)推广费续费:如甲方百度推广账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百度推广/百度信息流服务时,甲方继续向其账号内对应资金池中支付推广费,该费用即为推广费续费,简称续费。
(4)专业服务费: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使用百度推广/百度信息流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按年收取。该服务范围包括:各项产品服务的专业咨询、账户管理及回访服务。百度推广服务每年收取 RMB1600元,百度信息流推广服务每年收取 RMB600元。
(5)加 V认证费:指客户为享有百度提供的信誉 V认证服务(简称“加 V”)向百度支付的认证手续费用,按年收取,每年 RMB600 元。该笔费用将从甲方预存的推广费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百度。
三、服务内容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购买以下产品并在对应的推广位置发布推广内容:
产品名称 | 推广位置 | 推广地域 | 计费方式 | 预付费用 | 备注 |
百度搜索 | PC端+无线端 | 全国 | CPC 按点击计费 | 120000元 | 预估平均点击价格1元-5元,预估可实现至少400万次对景区信息检索的展示,具体点击价格及效果以广告实际投放结算为准 |
百度信息流 | 无线端 | 全国 | CPC 按点击计费 | 120000元 | 预估平均点击价格0.8元-3元,预估可实现至少600万次对景区信息的向消费者主动推送曝光,具体点击价格及效果以广告实际投放结算为准 |
百度开屏 | 百度APP端 | 贵州 | CPM 按曝光量计费 | 180000元 | 预估60元/CPM,预估可实现至少300万次对景区活动的强曝光,具体价格以广告实际投放结算为准 |
百度品牌专区 | PC端+无线端+NS频道 | 全国 | CPT 按包时段计费 | 多频道置顶展现品牌形象,提高景区形象及识别度,实现全域流量收口,全国展现,全天24小时在线,投放时长365天 PC端为通栏样式 无线端为标准样式 | |
百度地图精品全景 | 百度地图 | 全国 | CPT 按包时段计费 | 50000元 | 全天24小时在线,投放时长365天15张实景动态图,多景点多维度展示景区,增加消费者对景区的实景感受及向往度 |
以上产品总费用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元整(¥*******.00) |
2、品牌专区推广内容及关键词选择:
品牌专区推广内容 | 投放关键词 |
网页频道R 知道频道R 新闻频道R 百科频道R 图片频道-品专R 视频频道R 无线专区R |
3、如果甲方添加的关键词或其他信息不符合本合同、百度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交网站不具备合法资质、甲方不具备从事其推广行业、物品的特殊资质或甲方提供的物料及其他相关信息涉嫌违法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百度和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品牌专区推广服务。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明细如下:
①百度搜索推广费用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
②百度信息流推广费用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
③百度开屏推广费用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
④百度地图精品全景推广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⑤百度品牌专区推广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⑥百度推广专业服务费RMB1600元/年;
2、付款方式:
①甲乙方双方沟通,上述推广产品费用中:百度搜索推广费用、百度信息流推广费用、百度开屏推广费用,合计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乙方同意甲方分两 期支付,每期付款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
②经甲乙方双方沟通,上述推广产品费用中:百度地图精品全景推广费用、百度品牌专区推广费用、百度推广年专业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00 ),甲方全款一次性支付。
③第一期推广费用支付: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百度搜索推广费用、百度信息流推广费用、百度开屏推广费用的首批款合计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百度地图精品全景推广费用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百度品牌专区推广费用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百度推广年专业服务费 RMB1600 元/年,以上合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整(¥*******.00 )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④第二期推广费用支付:在甲方百度搜索推广费用、百度信息流推广费用、百度开屏推广费用的第一期预存款消耗完毕前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第二期推广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需知悉:
a.上述付款日期均为正常工作日;
b.乙方收款账户见本合同签章处。
3、甲方索要发票类型为第⑴ 种。 ⑴增值税专用发票。⑵增值税普通发票。
若甲方在后期需要变更增值税发票类型,须在开发票前,将发票类型变更所需的信息提供给乙方。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变更信息或提供的开票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索要发票,应提供如下信息:
j若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按如下信息进行填写:
交款公司名称 | 铜仁市梵城丽锦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AJRPTE7B |
甲方需保证上述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换票、退票、错票、遗失等,而导致的乙方财务损失、登报挂失、税额的产生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同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换票、退票、错票、遗失等,而导致的甲方财务损失、登报挂失、税额的产生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k若甲方属于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供如下资料和信息并加盖公章:
序号 | 需提供资料及信息 | 备注 | |
1 | 交款公司名称对应证件复印件 | 非三证合一客户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三证合一客户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复印件 | 要求与交款公司名称对应 | |
3 | 六要素信息 | 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
甲方须保证提供的以上资质、开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信息一致,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换票、退票、错票、遗失等,而导致的乙方财务损失、登报挂失、税额的产生等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同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换票、退票、错票、遗失等,而导致的甲方财务损失、登报挂失、税额的产生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通过快递形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给甲方,请甲方务必填写以下信息:
交款公司名称 | 铜仁市梵城丽锦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后台公司名称 | 铜仁市梵城丽锦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发票邮寄地址 | 贵州 省铜仁 市碧江 区环北锦江大道8号 | ||
收件人 (建议写财务负责人) | 田晶晶 | 座机 | |
手机(必填) |
甲方确认上述地址为乙方发票等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甲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甲方变更通知次日起送达新地址,否则视原地址为送达地址。因甲方填写错误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地址导致的邮寄错误、邮件丢失,产生的邮寄费用和税务问题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同理因乙方填写错误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地址导致的邮寄错误、邮件丢失,产生的邮寄费用和税务问题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购买百度产品期间,应遵守百度对相应产品的要求,并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的情形,若有违规,百度或乙方需通过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获得行政机关出具未侵权书面证明材料或投放产品合规后,乙方有义务恢复甲方广告发布,若甲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百度及乙方有权下线甲方相关产品,并不退还甲方缴纳的费用。但若乙方未协助甲方完成对展现页的合规审查,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当对此承担相应责任(不予收到甲方相应费用);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按照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对其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其内容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不因提供百度推广/百度信息流服务而对甲方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甲方对其在百度推广/百度信息流服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3、为履行本合同,百度和乙方有权在百度的服务器上保存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注册信息、消费信息、推广网站/网页、信誉等级信息、网民评价信息等);百度和乙方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使用和对外披露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品牌专区产品服务系统升级、抽样测试、更新的目的,出于保护网民权益提升互联网诚信环境的目的、依据司法和/或行政的要求使用或披露甲方信息。百度和乙方应及时通过正式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甲方有权审查是否违规操作,如百度和乙方违法提供甲方信息给第三方,百度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百度和乙方提出损失赔偿。
4、甲方须按照约定付款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支付乙方产品费用,如甲方逾期付款,百度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为甲方提供相应产品推广服务,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5、乙方需提供广告投放效果数据监测报告,作为费用支付的依据材料之一,另外广告投放方案需作为附件,且与本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6、甲方因购买百度推广服务而从百度或乙方处获得的优惠及增值服务不参与后期账户退款。
7、甲方在其关键词及物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须在设定的投放时段开始前,授权乙方在百度推广账号中完成转账付款操作。
8、甲方知悉并同意:物料投放、物料展示以及物料修改的具体规则,均由百度拟定,百度有权进行更新或调整,甲方需要根据百度的规则进行投放。但百度或乙方需通过正式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相关内容的变更一经公布即生效,对甲方产生约束力。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后的内容,则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确认后,可终止本合同,百度向甲方退回推广费余额,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或百度应赔偿甲方;若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视为甲方同意对本合同作出的变更。
9、甲方须保证其注册推广的url可以打开,否则百度和乙方有权在发现url地址无法打开后对其对应的推广内容进行下线。经甲方同意,百度产品系统可以不定期对甲方注册的url进行连通性测试,如果系统判断url无法打开,该url对应的推广将会暂时下线。甲方保证其或通过其代理人注册的网站信息的过程中不会恶意逃避产品系统规则,不会以注册超量数据、隐藏程序等方式攻击或意图攻击产品系统。
10、甲方网站中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骚扰及侵犯他人版权、人身权等违法内容或出现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网站,乙方不因为甲方提供百度推广服务而对甲方的网页内容及日常经营活动承担责任。甲方网站和其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不得对百度及百度关联公司的利益构成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损害或冲突。百度或乙方应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整改后网站内依然含有违规内容,则视同违约,百度和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百度推广服务,且不退还剩余推广费。
11、若甲方网站内容进行重要变更,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名称的变更、网站链接地址变更、网站主体信息变更(包含logo名称,版权名称,企业简称)等,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变更未及时明确通知乙方,并且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如果甲方有违法经营或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提出损失赔偿。同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害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提出损失赔偿。
13、若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取消、变更或需要执行百度新政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需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或通过非常规方式将甲方上传的内容素材(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擅自委托其他人使用。
15、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舞蹈等)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信息等),在此并未授权乙方享有,即乙方及(百度)不因本合同的签署而获得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保密义务除外),本合同自然终止。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申请和清算程序,另一方通知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任何一方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由继承公司该权利与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本合同。
3、甲方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终止推广时,应向百度及乙方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经百度及乙方同意后,退还甲方剩余费用;如非不可抗力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投放或暂停投放,但应提前告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其中百度搜索、百度信息流、百度开屏可退还甲方剩余费用,百度品牌专区、百度地图精品全景不予退还剩余费用。
4、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将不予开用任何服务,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不包含利息)。
5、若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总费用。
七、保密条款
1、双方承诺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保密信息,非经对方同意和履行之需,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双方应保证本方雇员履行上述义务。
3、本条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提前终止、撤销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
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日期早于本合同生效日的,双方权利义务自签订日期起执行,受本合同约束。
3、如本合同的个别条款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可修改此条款,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
4、合同履行完毕导致的合同终止,不影响甲、乙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追究对方应负的责任。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贵州省博德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中国银行贵阳市花果园支行
账号:132 063 704 860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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