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2日12:4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洁、刘莉珍、王琛
总成交金额¥26.28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 186*****675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A区2号楼赢家伟业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老师 022-******** 186*****675

一、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39(招标文件编号:JYS-2021-TJDL-ZF0039)

二、项目名称: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伍加贰百晏(天津)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凯达道11号增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伍加贰百晏(天津)餐饮有限公司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医疗保障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就餐人数共130人。 负责提供工作日早、中餐及节假日中、晚餐的的用餐饮食食材配送服务。监控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主管协助采购人做好主副食材料的验收签字、出入库登记及日常各项检查工作。
2、因成交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月标的额30%处罚。
3、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食材质量、配送时间等实施监控,成交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如发现食品卫生不符合规定,向成交人下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人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逾期未整改的可解除管理服务合同。
4、如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严重事件,成交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其他要求
1)调料大型超市采购(包括日常用品);
2)大肉类:每批次货物有检验检疫证明;
3)蔬菜类:保证新鲜(当日),水果保证质量;
4)奶制品保证在生产日期一周之内;
5)油:非转基因;
6)每天列一份供货清单,供货时间于每天早 8:30 之前,所有供货按时、保质、保量。
注: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1、投标人按规定做好食材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保存留样记录,留样容器要求完全密闭。
2、配送时间:蔬菜和肉制品每天配送,主食米面等可以4-5天配送一次。
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配送方案,准时配送,保证食品安全。
4、供货品种包括生鲜(包括肉、蛋、奶、蔬菜、水产品)、杂粮、水果(包括 苹果、草莓、香蕉、菠萝等)、调料(油、盐、酱、醋等)。
5、在配送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是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如果是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除新鲜水果、蔬菜及生鲜肉类产品以外,投标人配送的其他食物必须明确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6、投标人须保证按时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霉变、无腐烂来源安全可靠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票。
7、特殊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投标人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8、投标人每月应向采购人提供当前配送食品的价格,以便采购人进行参考。
9、投标人选配配送员,必须严格进行筛查,必须持有健康证,且不可使用社会闲散、有犯罪记录人员参与配送服务,配送人员档案复印件要提交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属营区,要自觉遵守采购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消毒程序,未经采购人许可严禁在营区随意走动,拍照。
10、投标人须保证按时、按采购人所需货品种类和数量提供无公害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票。
11、便于仓储物品,投标人须具备充足仓储能力,需提供普通仓库及冷藏仓库的照片。
12、投标人应具备卫生检测设备和场所,应提供配送企业的场所,应具有生产基地(以上内容须提供照片及相关说明)。
13、投标人应具备跨区配送能力。
1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生产标准和卫生安全许可要求。
1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示肉类、蛋类、水产品、饮品、调料类、蔬菜水果类的来源渠道,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合同或供货协议的复印件)。
16、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供送货价格与零售价格对比明细。
17、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每日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最新发布的《天津市重点生活必需品指导价格》内的产品按指导价格及供应商的成交折扣据实结算(结算价格=指导价格*成交折扣*实际供应量),指导价格之外的产品配送价格不应高于当日市场普遍价格,高出价格部分不予支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洁、刘莉珍、王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4500 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A区2号楼赢家伟业3层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2-******** 18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022-******** 186*****6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 食材采购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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