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名称: |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 项目地址: | 市级·经开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30 15:31:20 |
项目名称: |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 项目地址: | 市级·经开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6-30 15:31:20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JJFZ0013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JJFZ00137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日期:2021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变更为:415.9284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报价要求”第2条内容变更为:“2、作为本项目定标依据,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为415.9284万元,该报价仅作为定标依据,在各付款节点采购人按照结算表中所列相应项目综合单价标准进行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总价不得高于415.9284万元。”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名称 |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
服务范围 | 服务范围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文件和采购需求等要求进行确定。 |
服务要求 | 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等要求提供服务:1、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新签、转签以及员工增减替换提供劳动合同签订、设立服务联系卡、工资卡办理、按月代发工资、体检、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伤亡险)缴纳购买、人员入离职手续、个税申报等相关工作。2、建立并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的合同以及档案等人事材料;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按相关法律法规配证上岗,未按照要求持证导致的相关责任的由我公司自行承担。3、负责承担并处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妥善解决、员工违纪辞退、退工风险、工伤风险、工亡风险、非因工医疗期满退回风险和员工工伤责任等全部用工风险和责任。4、负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的各类人事劳动保障风险管控及重大或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不无故拒绝购买社保、工资代发延迟,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报政府监管部门处理。5、为本项目建立专业团队,派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及时完成现场人员到位工作,合同期内,采购人提出人员增减需求或者因突发、应急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下达等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人员的,我公司予以配合,增加或减少人员须按采购人需求落实到位,增加人员的费用标准参照合同约定标准执行。6、我公司负责社会保险最新政策解析、享受医疗、生育、退休待遇的解答与办理等。7、提前储备同岗位员工,及时解决空缺岗位的需求;教育、督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服从采购人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采购人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采购人业务的正常进行。8、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保证所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资质、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我公司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采购人制订的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10、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发生影响采购人形象的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如我公司员工严重违规、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公司调整、退回该人员,相应损失由我公司负责赔偿。11、采购人对我公司管理进行考核,我公司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服务人员进行适当岗位调整或调离项目。12、在服务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我公司与外包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我公司及时调整或补充外包服务人员。13、我公司教育、督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保证采购人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采购人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采购人相关文件及服务要求执行保密义务。14、我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从采购人领取服务工具、服装、设备和其他物品的,当其离职或离开项目点工作时,由我公司负责收回并交还采购人。15、我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妥善保管、精心维护、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源,双方按期核对和检查,确保资源安全和完整性,如有损毁或遗失,由我公司负责处理赔偿事宜。16、我公司承诺和采购人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政府和群众的利益,坚决杜绝由我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引起的投诉、媒体曝光、监察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通报等事件的发生。17、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公司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等进行查证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年度考评合格(总分 100 分,均分 90 分及以上合格) ,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续签合同中标价格不变,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 | 服务标准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文件、采购需求、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标准执行。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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