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3日16: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振礼、齐玉婷、曹会东(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老师***-********

一、项目编号:PYGP-2021-ZC-0460(招标文件编号:PYGP-2021-ZC-0460)

二、项目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文美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龙泉加油站北200米

中标(成交)金额: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天津文美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垃圾清运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院内。1. 清运时必须遵守交管部门的交通管制,必须按照相关环保部门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撒漏,保持道路整洁。
2. 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相关服务人员及周边建筑物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达到“零伤亡,对周围环境零破坏,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在响应文件中对此目标进行承诺。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及其相关费用。
3.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相关人员办理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并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及其相关费用。
4.服务过程中因没有遵守文明服务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引起周围居民干扰, 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解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5.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露。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1、供应商有能力联系采购人就近的垃圾处理厂。
2、供应商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及时运输垃圾至垃圾处理厂,做到日产日清。
3、供应商每日清运两次垃圾,早晚各一次。
4、供应商负责垃圾的装车工作并打扫垃圾池。
5、供应商必须做到风雨无阻运输垃圾(自然灾害除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振礼、齐玉婷、曹会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按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洼        

联系方式:孟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高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运 生活垃圾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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