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试剂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1年安徽省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试剂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1年安徽省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试剂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1HW1257

二、项目名称:2021年理化试剂耗材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中标金额:92559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瓶口分液器

品牌(如有):郝施曼

规格型号:ceramus-classic(1-5ml);ceramus-classic(2-10ml);ceramus-classic(5-30ml);

数量:各一个

单价:分别为3510元、3500元、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玲赵芙蓉陈秋月李爱剑张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111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中标单位业绩:项目名称:安徽省农科院植保质保所2021年生化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合同额:169000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

8.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芜湖蓝天仪器有限公司,星号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否决其投标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写字楼1408室,联系电话:********18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178号

联系方式:********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联系方式:汪工********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圣明电话:186*****5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耗材 理化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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