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沙湖微型企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土地平整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陆川县沙湖微型企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土地平整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项号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总金额 | 成交供应商 |
1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壹拾壹万玖仟叁佰元整(¥119300.00)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
八、询价小组成员:刘山洪 丘川 温志强
九、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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