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合同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政府购买劳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HN********0089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东路与金沙北路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0号
联系方式139*****700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 白沙县公安局采购“五小工程”后勤人员项目2、服务期限:1年 3、采购预算:*******.54元4、中标供应商家数:一家5、聘用岗位:50 名6、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项目服务要求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五小工程”工作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聘50名后勤人员。(一)、招聘人数共招聘50名人员。1、牙叉、查苗、龙江、帮南、邦溪、打安派出所各配3名后勤人员,共计18人。2、桥南、城北、茶城、细水、南开、卫星、金波、金海、青松、荣邦、大岭、芙蓉田、珠碧江、阜龙、元门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各配2名后勤人员,共计32人。(二)、招聘费用全年总费用*******.54元,共分五个部分:一为人员费用结算标准;二为人员福利费(高温补贴、体检费);三为日常管理费用;四为一次性建档费用;五为委托代理招标费用。1、人员费用结算标准(含员工报酬,单位、个人社会保险费用):1.1包括供方支付其员工的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用。1.2劳动服务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标准由供方按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2、人员福利费。1.1高温补贴:300元/人/月,从4月至10月,共发7个月;1.2体检费:500元/人/年。3、日常管理费用:全年承担的管理费用;4、一次性建档费=200元/年×50人=10000元;5、委托代理招标费用。(三)、合同期限签定1年劳务派遣协议(合同)。(四)、工作职责1、做好各单位公共区域、办公场所等保洁工作。2、做好各单位食堂一日三餐服务工作。三、付款条件及验收要求:1、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验收要求:按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及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主要标的数量一项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万元)195.3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服务地点:地点由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2021-07-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2021-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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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后勤 五小工程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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