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爱康metis200、368和血浆速冻机校准维护项目【重新招标】【变更采购方式】结果公告
2021年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爱康metis200、368和血浆速冻机校准维护项目【重新招标】【变更采购方式】结果公告
2021年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爱康metis200、368和血浆速冻机校准维护等12个项目第1、第2、第3包、第4、第5、第7包、第8、第10、第12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10Q0E1
二、项目名称:2021年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爱康metis200、368和血浆速冻机校准维护等12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终报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第1包 | 1 | 项 | 144535.00 | 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石井工业园1A101及整栋 | |
2 | 第2包 | 1 | 项 | 33900.00 | 烟台澳斯邦生物研发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2号 | |
3 | 第3包 | 1 | 项 | 27970.00 | 乌鲁木齐博澳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过境公路211号汇鑫花苑1栋406室 | |
4 | 第4包 | 1 | 项 | 35000.00 | 新疆北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3号1号楼2单元101室 | |
5 | 第5包 | 1 | 项 | 72950.00 | 天津市天商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思智道1号E27号楼 | |
6 | 第7包 | 1 | 项 | 12000.00 | 新疆润欣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青经开南区上海路1789号君豪御园1号公寓2305室 | ********MA7896RX46 |
7 | 第8包 | 1 | 项 | 39000.00 | 新疆北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3号1号楼2单元101室 | |
8 | 第10包 | 1 | 项 | 43700.00 | 四川斯诺迈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627、629室 | |
9 | 第12包 | 1 | 项 |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 新疆精科信达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393号51栋1层4单元101号 | ********MA775JC60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第1包 | 爱康metis200、368和血浆速冻机校准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2 | 第2包 | 对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哈美顿star和fame设备校准和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3 | 第3包 | 监控设备维保,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4 | 第4包 | 中央空调机组日常检修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5 | 第5包 | 血液制品储存冷库维保维修,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6 | 第7包 | 所有CRYOFUGE 6000i,CRYOFUGE 16,BB150,1374校准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7 | 第8包 | 实验室范围内所有仪器、设备、治具进行维护保养,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8 | 第10包 | 血液辐照仪检测、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9 | 第12包 | 专用设备维护,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1 | 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义静、李晓刚、郭伟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固定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第一包:1700元
第二包:1500元
第三包:1500元
第四包:1500元
第五包:1500元
第七包:1500元
第八包:1500元
第十包:1500元
第十二包: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顶山东一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新疆分公司地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系人:谭洁、廖超
联系电话:********090、 0991-*******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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