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26030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249,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基数转换指南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2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01包: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服务要求:01包: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要求,指导和规范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编制任务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城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县(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落实和深化省级、市级等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镇(乡)级、村庄等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三、编制要求 1.贯彻新时代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编制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主体功能区等国家战略;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自然和人文禀赋特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 2.把握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认清城乡发展新环境、把握城乡发展新规律,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战略为引领,按照“问题-目标-战略-布局-机制”的逻辑,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和实施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更好地发挥规划在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3.创新规划工作方法。坚持开门编规划,践行群众路线,将共谋共建共享共治贯穿规划工作全过程,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强化城市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提交方案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付款50%,项目总体完成形成成果文件支付4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 )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提供配件:( 1 )年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保障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升我省乡村空间治理能力,规范乡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辽宁发展实际,拟编制《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二、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指导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 三、编制原则(1)规划引领,多规合一 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相关要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村庄保护、建设和发展。 (2)节约集约、保护优先 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明确底线管控要求。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优化乡村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类设施,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着力增加耕地资源。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村庄类型,详略得当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通过深入挖掘并保护乡村自然山水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彰显辽宁地区乡村特有的农业景观、建筑风貌、乡土特色,体现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 (4)以人为本,开门编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鼓励村民深度参与,鼓励引导各类规划人才队伍驻村、驻镇进行服务,激励乡贤、能人参与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四、编制内容 1、总则 制定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规划原则与规划期限等内容。 2、分区分类引导 结合辽宁地区农村发展基础及地域特色,提出村庄规划编制分区分类引导措施。 3、明确编制内容 以统筹全域全要素、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优化村庄布局,明确村庄规划具体编制内容,包括目标定位、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产业空间引导、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布局、村庄设计、近期行动计划规划等内容。 4、编制成果要求 明确规划编制成果要求,就不同村庄类型与发展需求,提出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内容要求,明确数据库成果要求。 5、报备要求 明确村庄规划报备材料及报备程序。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需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基数转换指南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03包: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基数转换指南
服务要求:03包: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基数转换指南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简称“三调”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由于“三调”数据采用“三调”工作分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两者在分类、深度、范围及认定方式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亟需合理确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以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科学性。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辽宁省国土空间基数转换技术指南。 编制任务 进一步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衔接,结合辽宁实际,细化基数转换的分类规则,明确转换成果的数据库标准,将三调数据转换为符合标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数据,提交《辽宁省国土空间基数转换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汇总表。 三、编制要求 1.全面分析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关标准,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找出共性和差异性等内容,充分考虑衔接性,建立对照分析内容的基础情况资料集。 2.充分调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现状、梳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适应实际需求、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标准。 3.深入分析识别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和实际用地之间的差异,逐条罗列各项情况,如实、客观掌握土地使用现状情况。提高基数转换成果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4.科学合理制定转换成果要求,确保规划基期用地分类数据、图件的一致性。 5.确保《辽宁省国土空间基数转换技术指南》在辽宁的实用性,并配合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时完善修改。 6.项目成果需满足国家对技术指南的编制要求。 四、编制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明确本指南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范围、制定依据等总体要求。 2.明确“三调”工作分类与规划用途分类衔接。包括地类细分深度、转换方法、补充调查等具体内容。制定“三调”分类与辽宁省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和基数转换类型对应表。 3.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转换。包括转换类型、转换依据及证明材料。结合土地管理实际情况,诠释不同转换类型的相关内容。明确不同转换类型所需原始数据、转换依据及证明材料等相关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提交方案并经过采购人确认后付款50%,项目总体完成形成成果文件支付4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 )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提供配件:( 1 )年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吉燕宁、夏同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成交金额的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成交金额的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基数转换指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成交金额的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杨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