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F202106170125-1 采购人(全称):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猴王茶厂和昊华化工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分析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2021061701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猴王茶厂和昊华化工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分析 | 土壤监测 | 详见采购需求 | 台 | 1 | 484500 | 合计金额小写: 484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报价构成详见下表1。 表1报价构成一览表 序号 | 服务 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猴王茶厂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 | / | 项 | 满足招标文件 | 200000 | 1 | 200000 | | | 2 | 昊华化工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 | / | 项 | 满足招标文件 | 284500 | 1 | 284500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484500 | | |
各项构成明细详见下表2及表3。 表2猴王茶厂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明细表 | 类型 | 监测指标 | 采样单价 | 样品制备+前处理单价 | 分析单价 | 点位数 | 单点样品数 | 监测频次 | 样品总数 | 采样费+样品制备+前处理+分析费 | 1 | 地下水 | GB/T14848-2017中规定的18项指标 | 20 | 0 | 1500 | 3 | 1 | 1 | 3 | 4560 | 2 | 土壤 | 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指标+1项特征指标 | 200 | 120 | 4000 | 9 | 3 | 1 | 27 | 116640 | 3 | 差旅 | 项目 | 元/台(人)天 | 台(人)数 | 监测天数 | 频次 | | 车/船台班费 | 500 | 1 | 3 | 1 | 1500 | 人员差旅费 | 300 | 2 | 3 | 1 | 1800 | 4 | 土壤钻孔 | 钻探费用 | 元/米 | 数量 | 深度 | 5879.25 | 150 | 10 | 3.92 | 土工试验费 | 元/次 | 数量 | / | 7500 | 1500 | 5 | / | 设备进场费及人工费 | 10000 | 10000 | 5 | 检测报告编制费 | | | | | 800 | | | | 800 | 6 | 地勘报告编制费 | | | | | 10000 | | | | 10000 | 7 | 场调报告编制费 | | | | | 30000 | | | | 30000 | 8 | 税费 | 税率6% | 11320.76 | 合计 | 200000 |
表3昊华化工收回地土壤环境调查明细表 序号 | 类型 | 监测指标 | 采样单价 | 样品制备+前处理单价 | 分析单价 | 点位数 | 单点样品数 | 监测频次 | 样品总数 | 采样费+样品制备+前处理+分析费 | 1 | 地下水 | GB/T14848-2017中规定的18项指标 | 20 | 0 | 1500 | 3 | 1 | 1 | 3 | 4560 | 2 | 土壤 | 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指标+1项特征指标 | 200 | 120 | 4000 | 15 | 3(部分点位1个) | 1 | 45 | 194400 | 3 | 差旅 | 项目 | 元/台(人)天 | 台(人)数 | 监测天数 | 频次 | | 车/船台班费 | 500 | 1 | 3 | 1 | 1500 | 人员差旅费 | 300 | 2 | 3 | 1 | 1800 | 4 | 土壤钻孔 | 钻探费用 | 元/米 | 数量 | 深度 | 7336.24 | 150 | 12 | 4.08 | 土工试验费 | 元/次 | 数量 | / | 6000 | 1500 | 4 | / | 设备进场费及人工费 | 10000 | 10000 | 5 | 现场快速检测费 | | | | | 2000 | | | | 2000 | 6 | 检测报告编制 | | | | | 800 | | | | 800 | 7 | 地勘报告编制费 | | | | | 10000 | | | | 10000 | 8 | 场调报告编制费 | | | | | 30000 | | | | 30000 | 9 | 税费 | 税率6% | 16103.77 | 合计 | 2845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05 ——2021-08-2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17]28号)要求开展场地调查。 (2)现场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对照环境调查方案,现场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及送检(土壤样品、固体废物样品、水样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集)。 (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4)调查方案科学、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要求。 (5)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后期工作的技术支撑。 (6)场地调查检测布点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查通过方能开展后续工作。 提交成果 提交《湖南猴王茶叶有限公司收回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和《湖南省石油化工供销总公司收回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各类调查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现场照片,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原始记录、分析原始记录、分析结果等。 提交成果附件需包含如下图件:地块调查范围图、地块地理位置图、地下水位等高线图、地块规划图、地块历史影像图、地块平面布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周边企业分布图、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采样点位分布图。 提交成果需包含如下附件: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照片、人员访谈表、采样全过程工作照片、岩芯照片、土壤和地下水钻孔记录单、钻孔柱状图、土壤采样记录单、地下水建井记录单、地下水洗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记录单、样品追踪记录单、样品检测报告、样品检测质量控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昊华化工和猴王茶厂地块的两个初步调查报告编制,两个初步调查报告都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出示审查意见一个月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300153906105000292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初步调查报告须满足用户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2)对猴王茶厂(3个地块)地块和昊华化工(1个地块)地块分别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其中猴王茶厂(3个地块)地块初步调查报告纸质版本5套,电子文件1套,昊华化工(1个地块)地块初步调查报告纸质版本5套,电子文件1套。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采购人将依据项目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4)无论何种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发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中标人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5)项目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中标人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中标人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 (6)工作组织安排 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7)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初步调查报告内容和深度;未经采购人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初步调查报告须满足用户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规划图、地形图、红线图等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调查。 6.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节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文件质量负责。 6.2.2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产生的费用。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金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8号 | 电话: | 0731-84228312 | 电话: | 0731-853833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