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狮子山大沟以东、铜陵八宝食品厂以南处10kv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编号:G2105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0日 采购日期:2021年7月2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金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绿源大市场三期17栋1709、1711号 成交金额:371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狮子山大沟以东、铜陵八宝食品厂以南处10kv临时用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评审委员会名单:查秀玲、张昌洋、朱朝辉 采购人名称:铜陵江城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D2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联系人:张工 潘工 电话:188*****585 180*****363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由采购人支付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联系电话:188*****58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江城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