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1224法委鉴第7号委托鉴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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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1224法委鉴第7号委托鉴定结果公告
2021年07月28日 15:56

东兰县人民法院

(2021)桂1224法委鉴第7号委托鉴定结果公告

2021年7月28日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桂1224民初128号

鉴定内容:对蓝壮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蓝壮因摔伤受伤:右肩关节功能丧失15.54%致残程度未构成残疾等级;人身损害误工期为27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

特此公告

专业类别
法医类-法医临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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