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经济开发区锦盘能源产业园区路(文张线)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有经济开发区锦盘能源产业园区路(文张线)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有经济开发区锦盘能源产业园区路(文张线)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4)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7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8月1日

本大有经济开发区锦盘能源产业园区路(文张线)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2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大有经济开发区锦盘能源产业园区路(文张线)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锦州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4.30

32,786,566.00

验收合格标准

90

2

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3.70

32,800,511.00

验收合格标准

90

3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81.49

32,745,465.00

验收合格标准

9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锦州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秦建柱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2

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赵柏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袁国华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锦州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2

葫芦岛市鑫海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三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凌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大有临海经济产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凌海市大有临海经济产业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杜悦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7月29日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7/29 10:25: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基工程 建设工程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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