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09:39 发布人:勃利县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BZCG********8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
三、成交信息
评审结果排名:
第一名哈尔滨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582,000.00元,得分:80.83分;
第二名: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587,000.00元,得分:70.08分;
第三名: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报价:586,000.00元,得分:67.26分。
预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香坊区文治头道街30号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 一、服务范围:1、监测点布设原则 上游对照点:园区上游至少布设1个监测点,设在园区地下水流向上游,以最大限度地靠近园区而又不受园区污染源影响,能较好地代表上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的位置为宜。 污染扩散监测点:园区周边至少布设5个监测点,垂直于地下水流向呈扇形布设,在化工园区的地下水下游方向布设不少于3个,在化工园区两侧至少各布设1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尽量布设在园区边界处。 内部监测点:园区内部至少布设3~5个/10km2监测点,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点至少增加1个。内部监测点主要布设在识别的潜在污染源地下水下游方向,点位宜位于企业占地红线之外并尽量的靠近污染源,同类型(行业小类)化工企业原则上布设1个监测点。 2、检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指标参照“35+N”的原则确定。 “35”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39项常规指标扣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 “N”指:特征污染指标。其确定方法如下: 1)根据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中间体和关键副产物等资料,判定园区特征污染物指标; 2)不同行业的特征项目可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F确定,但不局限于表中所列监测指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日前。 验收标准: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
五、评审专家成员(竞争性磋商):
刘洋张贵佳李天骄(采购方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黑龙江勃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化工园区
地 址: 勃利县政府
联系方式:刘先生13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勃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勃利县康华街57号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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