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办关于对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蒋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区金融办关于对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蒋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党组书记、主任蒋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虞审责报〔2021〕13号)。审计结果表明蒋峰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施“凤凰行动”上虞计划和资本市场“上虞板块”,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任期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经济事项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经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政策兑现专项资金9171.5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因2020年12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年终轧账暂停支付,根据区财政安排,我办限售股减持政策兑现9000万元和金融机构年终慰问金171.5万元这两笔资金暂在往来账户“其他应付款”科目列收列支。

整改情况:前期,我办已与财政沟通对接,拟追加限售股减持政策兑现资金9000万元在2021年预算内列收列支,我办将根据财政部门工作安排,予以跟进落实。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将所有的收支纳入当年预算,真实反映收入支出情况。

问题2:金融考评奖励和年终慰问金1989.5万元发放不规范。2018-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年终慰问金171.5万元均由区领导走访慰问时以现金方式发放,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人均发放金额较小,且无具体发放清单,我办难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8-2020年根据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及区政府批复,兑现银行、保险及金融管理机构考评奖励1818万元,资金列入金融办预算,拨付至“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专户”,具体由人行和银保监负责发放(现金支票方式)。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金融考评办法,已于4月27日出台《2021年度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虞政办函〔2021〕11号),对金融机构的考评奖励方式调整为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年度“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优胜单位”,并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同时,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专户已于5月12日销户,专户结余资金892942.45元已于7月27日退还至财政国库。今后,我办将严格规范政策奖励资金的发放,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问题3:超预算拨付工会经费5.03万元。2020年,我办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关于“基层工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同意,由区金融办本级预算向区金融办工会共拨付经费6.70万元。根据财政核定的年初预算,我办工会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67万元,导致超预算拨付工会经费5.03万元。

整改情况:今后,我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策、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数拨付工会经费。

问题4:办公场所改造工程造价未经审计。2018年2月办公场所整改维修费4万元及2019年6月办公场所隔断改造费用3.19万元,在支出时都经办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改造工程造价未委托中介机构审计。

整改情况:今后,我办将重视小额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对所有的工程造价均委托中介进行审计,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问题5:两名编外用工未公开招录。2017年6月,因前期2名编外人员离职,金融办在规定编制内重新招录2名编外用工,当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了公告公示,并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但未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整改情况:今后,我办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上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市委办〔2013〕106号)的文件规定,实行编外用工公开招聘。

问题6: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12月,我办设立内部监察审计组,同时对所有的政策兑现及重大支出项目均经办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对重大经济事项和经济决策未开展实质性内审工作。

整改情况:我办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已于2021年7月22出台《区金融办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虞金融办〔2021〕12号)。今后我办将严格执行内审制度,对本单位的经济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内部审计,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常态化。下半年我办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涉企政策兑现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二、对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工会账大额现金支出16笔、9.61万元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切实改进工会支出的结算方式。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支出超1000元以上的事项实行转账支付,加强现金支付管理。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办予以积极采纳。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尤其是对重大政策兑现资金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形成内审档案。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工程审计、编外用工等规定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支出审核控制,杜绝大额现金支出。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经济责任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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