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庭院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交警大队庭院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交警大队庭院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交警大队庭院改造工程于2013年9月26日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龙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高菊平;投标报价:844897.44元;
第二名: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况好明;投标报价:845687.23元;
第三名:吉安市天华建筑公司,建造师:邹午茂;投标报价:895419.43元。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龙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大员:施工员:周招军,安全员:李冬凤,质检员:钟国强,造价员:周健,材料员:吴洪文。
公示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9月30日(三个工作日)
本公示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投诉:
吉安县监察局:****-*******
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吉安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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