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度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度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30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07月30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08月02日23时59分59秒
本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度空气悬浮鼓风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0ZJG1407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浙江汉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6.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60天 |
2 | 潍坊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 | 49.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30天 |
3 | 浙江韩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7.9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6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浙江汉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徐婷婷 | - |
2 | 潍坊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 | 陈长文 | - |
3 | 浙江韩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刘人伟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浙江汉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潍坊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浙江韩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人:湛江市广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9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宋工
电子邮件:hualuns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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